? 半島都市報4月10日訊(記者 李保光) 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目前島城有10025名駕駛員在變更聯系方式后,沒有及時在車管所備案。據介紹,車主換了手機號,如果不到車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按照規定最高可處200元罰款。
據介紹,根據公安部123號令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從業單位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信息變更后30日內,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備案。如果未按該規定申報變更信息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據介紹,司機從網上變更了信息后,可以享受到多種免費短信提示,如:駕駛證審驗、駕駛證臨界提交身體條件證明、駕駛證逾期提交身體條件證明、降級換證臨界提醒、降級換證逾期提醒、駕駛證臨界換證、駕駛證逾期換證、機動車審驗臨界。
如果要變更相關信息,市民可登錄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網上車管所
http://cgs.qdpolice.gov.cn:9080/wscgs/home.jsp。點擊信息變更模塊進入機動車、駕駛人信息備案補錄系統進行變更。也可以到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分所和機動車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分所變更。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