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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4月9日消息 記者從青島市國稅局了解到,第一季度青島市共辦理出口退稅89.47億元,同比增長39.82%。
據介紹,目前市國稅局將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審批權全部下放到區市局,外貿企業的退免稅審批權除高新區、膠南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等5個區市不符合下放條件外,其他9個區市均下放到區市局。針對符合規定的退(免)稅,通過優化內部管理流程,實行10個工作日辦理退稅,比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20個工作日早10個工作日。
自今年4月1日起,市國稅局對全市出口企業依照出口企業納稅信用等級和出口企業自身建立的出口退稅風險控制體系等指標,將出口企業分為四個管理類別。對管理類別為一類的出口企業,免于提供紙制憑證,先退稅后核銷,2個工作日辦理退稅;對二類出口企業,審核發票認證信息,抽查20%原始憑證;對三類企業,審核發票稽核信息,抽查60%原始憑證;對四類企業,逐筆審核原始憑證,定期評估。
此外市國稅部門還加強與海關、商檢、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利用信息技術,積極實施出口退稅相關電子信息自動傳輸,拓展信息分析應用范圍,按照風險管理的要求開展風險應對,防范打擊出口騙稅。
文 宮昌樂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