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4月8日訊(記者 李保光 通訊員 郭曉云) 跟同事在家吸完毒后,青島某公交車公司的駕駛員王某,便去上夜班了。日前,王某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近幾個月來,檢察機關已經查獲多起公交車司機涉毒案件,毒品已經被他們當做招待同事的“零食”。
據了解,王某是青島某公交車公司駕駛員,2012年7月份,王某在同事張某處第一次接觸毒品,從此就開始斷斷續續吸毒。2014年11月1日晚上6時許,張某帶著0.5克冰毒來到王某家中。隨后,張某拿出王某自制的吸毒工具,放入大約0.2克冰毒吸食。王某和張某就坐在沙發上一邊玩電腦,一邊輪流吸食冰毒。一直到當晚9時許,因為王某要去上班,兩人才離開。第二天,兩人又在王某家中將剩下的0.3克冰毒吸完,一直到當晚9時王某上班為止。據了解,此前,王某還曾多次容留其他人員在其家中吸食過冰毒。后經法院審理,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王某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此外,同樣是該公交公司駕駛員的修某,2014年7月,先后兩次按預約地點將0 .4克冰毒以600元的價錢販賣給曹某,贓款揮霍,后被抓獲。最終,修某被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據介紹,市南區檢察院自去年以來,辦理了9起公交車司機涉毒案件,除了容留吸毒外,還出現了販賣毒品的案件。市南檢察院公訴科干警趙瑾告訴記者:“根據這些公交司機提審時的供述,在他們的小圈子里,毒品已被當作招待同事的‘零食’,就像瓜子、蜜餞一樣,拿出點毒品大家一起吸成了熱情好客的表現,一些上夜班的司機通過吸食冰毒來達到提神的目的?!?br>
“公交車司機作為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其決定著全車乘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吸毒后,其自身控制力和判斷力會明顯下降,駕駛過程中一旦毒癮發作,后果將不堪設想。”市南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楊蘋表示,但據目前統計情況來看,公交司機涉毒并沒有形成規模,只是個別行為,廣大市民不必產生恐慌心理。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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