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孫亞林 通訊員 李希林 吳新華) 河南安陽一26歲小伙辛某與13歲的小學生小雨(化名)通過網上玩炫舞游戲結識并在游戲里“結婚”,雙方見面后在賓館開房并發生4次性關系。日前,日照市嵐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
2013年下半年,河南安陽26歲小伙辛某與13歲的日照市某小學六年級女學生小雨通過在網上玩炫舞游戲結識并在游戲里“結婚”,通過QQ聊天和手機聯系。后辛某通過與小雨的同學網上聊天及與小雨的交往中得知小雨系不滿十四周歲的在校小學生。在網上“結婚”后,雙方開始視頻。2014年5月,辛某不滿足于網上交流,在與小雨網上聯絡后,于當月21日來到日照市某小學,見面后辛某將小雨帶到一賓館開房二天,并在賓館發生了4次性關系。然而,小雨的家長發現女兒數天未歸,便向公安機關報案,辛某隨后被抓。辛某落網后,小雨說與辛某發生性關系是她自愿的,不認為辛某存在強奸行為。辛某辯稱,自己本著找對象的想法來找小雨,雙方已網上“結婚”,發生性關系是她自愿的,并未構成犯罪。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證人證言、網上聊天記錄、被害人陳述和辛某在公安機關的供述,可以證實辛某在與小雨見面前后,均明知其不滿十四周歲。因此,嵐山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辛某4年有期徒刑。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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