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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獲悉,國家住建部和安全監管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加強玻璃幕墻的安全防護工作。記者從青島市施工圖審查中心獲悉,接到通知后他們將會按照要求進行設計審查。
危害
幕墻頻惹事高樓敲警鐘 玻璃幕墻,由于外觀猶如一面大鏡子,能將天空和周圍景色映入其中,看上去色彩斑斕、十分美觀,因而在許多城市中被大量應用。資料顯示,我國1983年在北京長城飯店工程中首次采用玻璃幕墻后,這一技術在國內得到迅速發展,并成為世界第一玻璃幕墻出產和使用大國。
不過,隨著使用年限的增長,玻璃幕墻的隱患也逐漸顯露出來,關于玻璃幕墻的負面新聞此起彼伏。有的報道一座弧形玻璃幕墻大樓的光學聚焦點燃了大樓對面的汽車,也有人反映幕墻玻璃的反射讓人不得入睡,甚至引出了一些法律官司。此外,關于玻璃自爆、墜落砸傷人的新聞也時常見諸報端。
要求
七類建筑二層以上禁用 《通知》指出,造成這些安全危害的原因,除早期玻璃幕墻工程技術缺陷、材料缺陷等因素外,對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等特定環境、特定建筑的安全防護工作重視不夠,玻璃幕墻維護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對此,《通知》對“新建住宅、黨政機關辦公樓、醫院門診急診樓和病房樓、中小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老年人建筑”等七類建筑明確提出限制,要求“不得在二層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墻”。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的商業中心,交通樞紐,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等場所,臨近道路、廣場及下部為出入口、人員通道的建筑,嚴禁采用全隱框玻璃幕墻。以上建筑在二層及以上安裝玻璃幕墻的,應在幕墻下方周邊區域合理設置綠化帶或裙房等緩沖區域,也可采用挑檐、防沖擊雨篷等防護設施。 《通知》還對玻璃幕墻的材質進行了說明:宜采用夾層玻璃、均質鋼化玻璃或超白玻璃。
反響
建筑公司稱“要轉型” “這對行業是個震動,但對生命財產是一種保護。”青島北洋建筑設計院的工程師告訴記者,前些日子參加一個行業會議時,就聽說國家相關部門會出臺一個專門針對玻璃幕墻的規定,對此他也早有心理準備。他告訴記者,《通知》中最大一個亮點在于,七種建筑不得在二層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墻,“‘不得在’三個字,說明這是一個強制性的要求:必須禁止和不允許。這也說明一個信號:國家在嚴控玻璃幕墻的使用。”他說,住宅建筑使用玻璃幕墻通常是為了局部做造型,一般都在頂層,該要求一出,對建筑設計確實有很大影響。在他看來,實際上七種建筑中,影響最大的當屬“黨政機關辦公樓”,其余六種建筑從安全角度考慮,都是局部使用,例如新建住宅按照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有窗墻比要求,中小學使用石材或人造板更多,這樣安全性要好一些。他認為,就辦公環境來說,玻璃幕墻可以提高工作人員的舒適性,提高采光度,但從幕墻框料成本來說,因為對承重框架的要求提高,成本有所增加。
“綠色建筑標準中對玻璃幕墻外窗可見光反射比和可開啟比例有要求,但是并非強制要求。”市節能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應該是玻璃幕墻的第一項限制強制標準,對今后建筑設計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建筑公司負責人也證實,他們的玻璃幕墻業務中多數都屬于這次被禁的范圍。聽說這份通知后,他第一時間就到住建部網站上查詢,并打印下來準備發給員工商量發展對策,“這意味著未來只有轉型了。”
主管
正式通知后按要求審查 《通知》的落款時間顯示為3月4日。記者聯系多個主管建筑設計的部門了解到,目前他們都還沒接到具體通知,不過對該通知已有耳聞。“一旦接到正式通知,將在工作中按通知要求審查。”市施工圖審查中心負責人表示。
改方案的成本有多大?不愿透露姓名的建筑公司負責人說,如果要修一棟大樓,首先是進行方案設計,其中就要涉及到外立面使用什么材料,然后向規劃部門報規。外立面只是其中很小一項,如果要修改,會跟甲方做溝通,用其他材料做替換,改動的相對成本也很低,“有時為了保證客戶的方案順利通過報規,甚至會給客戶免費改方案。”
不論如何,這個消息對不少市民來說是件好事。在香港中路上班的楊先生說,現在大量建筑采用玻璃幕墻,最初是光污染說得多,用久了出了不少事故,發現安全性也有待提高,“現在對玻璃幕墻進行限制,也是從某種程度上減少事故發生的幾率。”
記者 劉蘭星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