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民范先生向本報反映稱,他之前想買青特花溪地的一套經濟適用房,之前交了10萬元的購房款,但是后來因為一些原因,范先生又不想買了,于是就在今年1月5日辦理了退款手續,但是到現在開發商還沒退錢給他,于是只好向本報求助,而本報于3月20日報道了此事之后,一個星期過去了,范先生十分高興地告訴記者,事情已經解決了。
據范先生介紹,他聽說在城陽區的青特花溪地小區有經濟適用房,于是就想在那兒買一套房子,于是就在今年1月3日的時候交了10萬塊錢的購房款:“當時在排號的時候我沒有排上計劃內的名額,結果價格就比當時預想要多了十幾萬。”
范先生遇到這個情況之后,也是想了幾天的時間,于是就嘗試著去找開發商退款,開發商也是答應得很爽快,在1月5日的時候,就給范先生辦完了退款手續,但是現在辦完手續已經兩個多月了,范先生卻一直沒有收到這 10萬元的購房款。
到了3月26日,記者又接到了范先生的電話,范先生告訴記者:“自從上次的事情報道了之后,我這個星期一就接到了電話說要退錢,今天我看我的銀行賬戶的確收到了那10萬元的退款,真的是太高興了……”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潘立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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