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本報反映稱,他在2011年的時候,花4萬元請青島市青泰裝飾公司裝修房子,后來
地板泡水了,換地板的時候才發現當時商家給安裝的地板型號不是自己要求的型號。比之前自己要求安裝的地板型號要薄 ,而地板的生產廠家現在已經不在了,李先生現在也不知道應該如何維權。
“我是2011年的時候給孩子的新房子家里裝修,當時也是用了一種型號是‘誠信10805’的地板,當時一共是花了4萬多塊錢給裝修的,”李先生對此事仍是十分氣憤,“2013年的時候,新房子里的暖氣跑水了,地板被泡了一些,但是那個時候孩子在坐月子,就沒有來得及換,現在有時間了就想把地板換換。一開始的時候也是找當時給我裝地板的那家裝修公司去換,但是他們說原來供地板的那家公司現在已經沒有了,需要換一種型號。然后我就自己拿著之前的地板模型去裝修市場換,但是去了市場上之后,才發現這個地板跟他們當時承諾的地板型號不一樣。”
“當時我們跟他們商量的地板厚度是1.2厘米的,但這種地板的厚度只有 1.1厘米,所以我覺得他們在當時施工的時候偷工減料了……”而記者也在李先生提供的合同上看到,如果乙方(裝修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屬于偽劣商品的,應當雙倍賠償甲方。
對于李先生家里遇到的情況,記者也聯系了青泰裝飾公司當時的設計師任女士,一說起李先生家里的情況,任女士也是一開始就知道是李先生家:“這一家用戶已經超出保修期了,當時是廠家提供的樣品,而且現在這個生產地板的廠家已經找不到了,當時我們都是根據廠家提供的樣品來給用戶安裝,并且也給用戶看,如果用戶沒有異議的話我們才會安裝,至于這位用戶說的1.2厘米與1.1厘米的問題,我們當時也沒有拿著尺子去量,用戶也沒有這樣的要求,我們當時也沒有對用戶承諾過地板的尺寸到底是1.1還是1.2?!?br>
記者隨后又聯系了其中的一位徐經理,這位徐經理表示事情并不像李先生所說的那樣,公司都是以樣品為準的,進貨的時候公司也不知道地板的具體尺寸,2013年用戶家里
漏水的時候他們就去現場看過了,但是后來用戶自己找人鋪的地板。如果用戶要重新鋪地板,那就按照市場價來。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潘立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