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去年3月15日開始執行的新消法賦予了消費者網購后悔權,七天內可以無理由
退貨。但實際上,這一權利放到現實中并不容易實現,商家常常以“
已拆封”等為由拒絕執行,但這一情況將會發生變化。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明確規定,“已拆封”不得作為拒絕退貨的理由。《處罰辦法》中還具有5個“給力”的亮點,包括保護個人信息、懲治霸王條款等。
亮點1
拆封不讓退將被罰
“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即網購后悔權,是新《消法》最大亮點之一。可現實中,一些商家卻以各種理由拒絕無理由退貨。此次《處罰辦法》列舉了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的經營者不履行“7天無理由退貨”的具體情形。其中包括,賣家對于適用無理由退貨商品,自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之日起未辦理退貨手續;未經消費者確認,以自行規定該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退貨;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等5種情況均被視為故意拖延和無理由拒絕,由工商部門依照《消法》第五十六條予以處罰。
網購商家又是怎么想的呢?記者采訪了多名淘寶商家,很多商家表示“不可能做到7日內無因退款”。從事韓國化妝品代購的李女士在淘寶開店已有3年,她告訴記者,就以代購為例,很多化妝品都是買手直接從日本商家處購買,絕大多數是不能退換的,拆封的就更不可能退換了。
亮點2
賣家發廣告信息將受罰
根據《處罰辦法》第11條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同時還規定經營者不得未經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一旦存在這三種情況,將對經營者予以處罰。
市民張女士是淘寶的資深買手,家里很多東西都是她在淘寶上置辦的。她告訴記者,雖然淘寶很方便,但是接觸的賣家多了,她的手機也經常會收到賣家更新新品的廣告,給她生活造成不便。“出臺了這個規定后,肯定會對這些無故給我發廣告的商家一定的制約。”張女士說。
亮點3
“霸王條款”違反合同法
家住麥島的朱先生春節期間選擇了一家酒店,準備請朋友吃飯。在酒店餐廳用餐時,被餐廳服務員告知,該餐廳在春節期間只推出288元/位的套餐服務,共有A餐和B餐,必須兩份起訂,否則就不能在該中餐廳用餐。如果要單獨用餐,必須要去酒店人均消費468元/位的西餐廳用餐。同時 “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等形形色色的“霸王條款”有時在別的飯店內也能看到。《處罰辦法》出臺后,在懲治“霸王條款”時將按照合同違法行為處罰。《處罰辦法》將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規定了同等的處罰。
亮點4
預付卡15日未退也要罰
預收款方式消費導致的消費糾紛不少,也比較復雜。新《消法》規定,經營者如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處罰辦法》中規定,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約定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內容。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確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約定期滿之日起、無約定期限的自消費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過15日未退款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而這種情況將予以處罰。
亮點5
板材以次充好最高罰3萬元
家住延吉路的劉先生在一家裝修城內購買了某品牌裝修板材。安裝完不到一個月,劉先生在碎木條中發現板材霉爛,經過仔細檢查發現自己訂購的板材被替換為其他品牌,其中還有無任何品牌標識的板材及線條。之后,這些不知名品牌的板材陸續出現大面積霉爛、空洞,劉先生的新房裝修不得不停工。《處罰辦法》出臺后,將板材以次充好、使用材料不合格、安裝不到位導致消費者面臨重新裝修等巨大損失的建材裝飾商和家裝公司,都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記者 樊蓉)
[編輯: 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