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3月3日訊(記者 張同順 ) 日前,市人社局、市編委辦、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轉發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加強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的意見>的通知》,通知要求,
城鎮社區、農村社區和有條件的行政村,應設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站(崗位),原則上應按每700名服務對象配備1人的標準配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協理員,每個社區、行政村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協理員不得少于1人。
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結合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去年以來本市規劃建設了380余個新型農村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站,與已建成的10個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129個街道(鎮)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和200余個城市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站一起,構建了“橫到邊、縱到底”融就業、社保、人才、勞動關系、調解仲裁、勞動監察服務職能為一體的三級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體系,每一個城鄉居民均可在“一刻鐘”時間內就近、就地接受基層人社服務。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