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常生活中,我們購買大多數商品的同時也購買了商家的“
三包”服務,但是現實生活中,不少市民往往會忘記自己這一權利,或者分不清楚什么情況下可以使用這一權利。青島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提示,不同商品享受“三包”的范圍不同、期限不同,市民在消費過程中應提前知曉,購物后發生產品質量問題及時
維權。而隨著網絡購物日漸成為現代人生活消費的重要途徑之一,網購存在的問題也日漸凸顯,遇到問題該如何維權,買到假貨該找誰追責呢?
買了皮靴穿三天就開膠,維修后不久又壞了,找商家退貨,商家卻說已經超出了退貨期限;剛換的電腦顯示屏又壞了,商家卻說大件電器更換主要零部件都沒有重新計算“三包”的做法……買東西,要想不被商家欺騙,就得多學點維權知識,下面咱們看看這幾個例子。
皮靴
三天就開膠退貨期咋過了 張女士12月2日購買的某品牌皮靴,僅穿了3天就出現開膠的問題,張女士找到商家處理此事。經商家查看后,商家稱“小毛病 ,我找人給你粘粘就行了。”張女士勉強同意了商家的處理方案。沒想到剛修好沒多久,另一只靴子又開膠了,張女士認為鞋子質量有問題,才會短時間內接二連三出現狀況,就找到商家想要退貨。商家卻告知張女士其購買的皮靴已超出了法定退貨期限……
青島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提示,根據《山東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質量問題或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質量問題或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三包’期內發生質量問題,應由商家提供免費維修。”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同等價格的產品或者符合換貨條件的,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愿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有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愿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應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
皮革制品“三包”法律規定:100元以下的皮鞋“三包”期為60天;100元~300元的皮鞋“三包”期為90天;300元~500元的皮鞋“三包”期為120天;500元以上的皮鞋“三包”期為180天。
顯示屏
剛換的又壞了售后咋不管了? 消費者劉女士2013年10月份購買了一臺筆記本電腦,因顯示屏故障,于2014年5月份免費更換了顯示屏,誰知2014年12月份,這臺電腦的顯示屏又出現質量問題了,消費者認為顯示屏更換后應重新計算“三包”,但聯系售后保修卻被告知已過保修期,并稱像冰箱等大件電器更換主要零部件都沒有重新計算“三包”的做法。
青島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提示,在涉及冰箱等商品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確實沒有提及主要零部件更換后重新計算“三包”的規定,但《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更換主要部件時,應當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換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記錄在維修記錄的維修情況一欄中。”
真絲裙
首次穿就脫絲只給修不給退? 梁女士在商場購買了一條真絲裙子,第一次穿著就在路上發生了脫絲現象,梁女士當時在公交車上非常尷尬。隨后,梁女士找到商家,商家承認是質量問題,同意給梁女士修理一下,梁女士感覺這樣的質量不敢再穿了,但商家不想給退貨。
青島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提示:依據2014年3月15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根據第五十六條第八款規定:“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經營者有此情形的,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另外,經營者有此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處理品
皮革類處理品不實行“三包” 2014年12月,高女士在商場購買某品牌處理鞋一雙,價格60元,結果鞋子穿了20天裝飾品就出現脫落的問題。高女士找到商家給維修鞋子,卻被告知“鞋子在銷售時已標明‘處理品’,商場對處理品不實行三包,消費者可以付費維修。”高女士對商場的說法表示不理解。
青島市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提示,根據《山東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標明‘處理品’‘等外品’的,不實行‘三包’,但可以實行收費修理。”另外: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實行“三包”,但可以實行收費修理:第一、消費者因穿著、使用、保養不當造成損壞的;第二、無有效發票或有效憑證的;第三、“三包信譽卡”標明的型號與修理產品的型號不符合或者涂改的;第四、非承擔三包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第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通訊員 李曉峰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郭冰
網購買假貨照樣能維權 青島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提示,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網購糾紛做出了明確規定,市民在通過網絡購物的過程中一旦發生合法權益被侵犯的情況,合法維權都有據可依。
網上買假表咋索賠? 近日,孫先生在一家網購平臺上的手表店買了一只手表,收貨后卻發現對方提供的不是正品。孫先生想去追責時發現,這個手表店已關門了,孫先生因沒有手表店的實際經營信息,不能投訴而苦惱……
青島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提示,依據2014年3月15日起實施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
因網上購物方式與普通現場購物方式不同,對于商家是否具有經營資質、信譽等情況,消費者很難查證,新《消保法》對網購平臺的責任進行了明確。根據上述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網購平臺承擔賠償責任。
退貨郵費誰出? 近日,吳女士在某網站訂購一套床上用品,到貨后發現其中的床單上有油漬,吳女士按網站要求已將產品退回后,但對方只同意退還貨款,拒絕支付快遞費。
青島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提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所以,本案中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支付快遞費用。
只換不退合適嗎? 2014年12月,于女士在網上購買了一件外套,當月25日收到貨后,于女士發現穿著效果不理想,想退貨,但是賣家稱最多能換成店內其他款式 。經反復協商,賣家勉強同意退貨。于女士將貨物寄回后,賣家卻一直沒了消息。
青島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提示,根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所以,如果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來。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郭冰 通訊員 李曉峰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