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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訊 宋某中午與朋友喝了一瓶啤酒,隨后駕車前往城陽
交警大隊處理交通違法記錄,辦理業務的民警發現他身上有酒氣,懷疑他涉嫌酒后駕駛,待宋某處理完違法記錄,回到車上,準備駛離時,被民警攔下。經測,宋某構成酒后駕駛。車上的違法記錄剛處理干凈,這又添了新的交通違法。
2月27日下午,在城陽交警大隊機動中隊交通違法處理業務窗口,幾名司機有秩序地排隊處理自己車上的違法記錄。當一名40多歲的男子出現在業務民警面前時,民警注意到,該男子中等身材,鴨舌帽沿壓得很低,民警問其需要辦理什么業務,該男子稱前段時間因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被電子警察抓拍了,特來處理一下。民警聞到該男子身上有酒味,又見他手里攥著一把車鑰匙,民警懷疑該男子涉嫌酒駕。在處理完男子車上的違法記錄后,民警悄悄跟隨該男子來到院內,發現該男子走至一輛車號為魯B8××23的白色小轎車旁,打開車門,發動起車子起步,準備駛離,被民警攔下。
隨后該男子被要求下車接受測試,經呼氣測試,該男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2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該男子對酒駕來處理違法行為的事實供認不諱。該男子姓宋,41歲,來自吉林,在城陽從事個體業務,據宋某介紹,當天中午他和朋友一起吃飯,席間自己喝了一瓶啤酒,由于離交警隊比較近,在吃完飯后,他便順道前往交警部門處理交通違法記錄,沒想到撞上了“槍口”,原有違法記錄剛被處理掉,又添了新的違法記錄。
由于沒有其他人可以幫宋某將車開走,民警根據規定將其車輛暫扣。根據規定,宋某被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且記滿12分的處罰。
(記者 楊海濤 通訊員 劉春芳 胡永緒)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