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27日訊(記者 張同順) 為全面客觀準確評價
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加強公務員日常管理與監督,近日,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聯合印發《關于印發〈青島市公務員
平時考核試點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根據通知,平時考核結果不評定考核等次,但將按考核權重計入個人年度考核結果,并作為公務員職務級別調整、交流輪崗、教育培訓、獎勵懲戒等參考。
根據通知,本市確定今年在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市檢察院、市總工會、市科技局、市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統計局、市工商局、市電政信息辦以及市公安局有關單位、市南區有關單位開展公務員平時考核試點,實行工作記實制度。
試點工作主要圍繞考核內容、考核方法、考核手段、結果確定使用四個方面進行。在考核內容方面,平時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重點評價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階段工作、臨時交辦任務等情況。考核方法上,平時考核實行周記實、月小結、季考評。季度評議采取自我評議與主管領導評議、內部互評相結合的方式,以主管領導評議為主。
據悉,試點單位要結合實際研究細化激勵措施,采取一定形式公示反饋平時考核結果及主管領導評鑒意見,并根據平時考核結果分析及時調整工作安排和人員配置。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還將會同市電政信息辦,依托全市統一的金宏辦公系統開發公務員平時考核信息系統。
該制度待取得經驗后在全市全面推開。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