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2月10日訊(記者 吳慧) 10日上午,臨沂市環保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1月份
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23起違法案件被曝光。
1月份,臨沂市環保局重點開展了2014年第四季度排污費專項稽查、2014年度重點環境信訪“回頭看”、建設項目專項監察、重點大氣排污企業專項檢查等一系列活動。嚴格執行新《環保法》,啟動“
按日計罰”程序,率先開出了新法實施以來全省的第一張“按日計罰”罰單,充分利用新法的嚴格,持續保持打擊違法排污的高壓態勢。
該局共對23起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分別作出責令立即停產、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和給予罰款等處罰決定。其中,8起案件是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4起案件涉及超標排放水污染物,7起案件涉及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還有部分企業存在環保措施不到位,超標排放拒不整改等問題。
據悉,2月6日—8日,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山東省環保廳和臨沂市環保局開展聯合執法活動,分3個檢查組對羅莊區、高新區、蘭陵縣、沂南縣和費縣5個縣區的涉氣企業進行督導檢查,發現環境違法企業10家,對19起環境違法行為分別依法作出責令立即改正,并處罰款的處罰決定,罰款金額共計130萬元,6件環境違法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縣區其他環境違法情況由縣區環保局10日前自行發布。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