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王亞楠
1月1日至今,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已施行月余。記者2月6日從省環保廳獲悉,新《環保法》實施以來,我省已查處環境違法企業14家。其中,對9家企業生產設施進行查封,對2家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責令7家企業實施停產整治,6起案件移交公安機關,3人被行政拘留。
“按日計罰”
開出“天價罰單” “按日計罰”被視為新《環保法》最具威懾力的措施之一。截至2月5日,全省已開出兩起按日計罰罰單。
1月23日,臨沂開出全省首張按日計罰罰單:蘭陵縣臨沂華龍熱電有限公司(簡稱華龍熱電)因超標排放未整改,1月10日至19日,持續超標排污,按10日連續處罰罰款數額為100萬元。記者在微博號@臨沂環境上看到,“臨沂市開出首張按日計罰罰單”的博文,得到了眾多網友的點贊和支持。
據介紹,1月5日,臨沂市環境監測站對華龍熱電外排廢氣進行現場監測時發現,外排廢氣二氧化硫超標;1月9日,臨沂市環保局向公司送達責令整改違法行為的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排污行為,并作出處罰10萬元的決定。但當1月19日臨沂市環境監察支隊會同市環境監測站復查監測時,該公司外排廢氣依舊超標。依據新《環保法》及相關配套辦法,環保部門要求華龍熱電立即停止違法排污行為,并對其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起止時間為送達責令整改違法行為決定書次日起至復查發現超標排污日止,即1月10日至19日共計10日,每日罰款數額為10萬元,按日連續處罰總計罰款數額為100萬元。
1月23日,環保部門將《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華龍熱電。該公司副總經理張開賓說,這100萬元是對公司超標排放行為的懲罰,更是教訓;公司已排查出問題所在,將立即停產整改,盡快實現達標排放。
“現在,違法排污的企業或個人如不遵守環保法規,收到的可能會是‘天價罰單’。”臨沂市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王少華說,巨額罰款不是目的,目的是通過按日計罰、罰無上限,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處罰力度小的尷尬,督促企業達標排放。
稍后的27日,濟南裕興化工因氮氧化物超標被責令整改后仍不改正,濟南市環保局對其開出了48萬元的按日計罰罰單,為全省第二張。此前,裕興化工已多次登上濟南市環保局通報超標排污的企業“黑榜”。濟南市環保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齊學坤說,從1月1日以來,裕興化工一直處于氮氧化物超標狀態。根據環保局要求,除繳納罰款,裕興化工還必須在2月初建成投運鍋爐脫硝設施,實現氮氧化物達標排放。限期治理期間,一旦發現超標排污,將依法嚴肅處理。即,如果23日之后,裕興化工在線監測氮氧化物濃度被發現繼續超標,環保部門可另外立案,進行新一輪的按日連續計罰。
查封、停產
第一時間阻絕污染 “新《環保法》太給力了!”莒縣環保局監察大隊大隊長朱曉朋說。1月7日,針對群眾反映強烈、且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批準文件就擅自投入建設生產的莒縣華泰橡膠有限公司炭黑加工項目,莒縣環保局依法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對該公司炭黑加工項目設備進行查封,在主供電設備的電表電盤上張貼封條。這是新《環保法》賦予環保部門查封、扣押權力之后,全省首家被環保部門查封的企業。
記者從莒縣環保局獲悉,早在2014年12月的環保日常巡查中,監察人員就已發現該項目的違法行為,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的通知書,但該企業并沒有執行。2015年1月1日,新《環保法》開始實施,首次賦予環保部門查封、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權。1月7日,莒縣環保局聯合莒縣經濟開發區管委等部門,依法對該項目設備進行了查封。
新《環保法》解決了基層環境執法“有心無力”的問題,開啟了環境執法的“堅硬”模式。1月20日,為加強對堆場料場揚塵污染治理,聊城茌平縣環保局組織監察人員進行執法檢查,并對4家企業分別下達了責令停業整治通知書,對施工電盤張貼封條,實施停業整頓。據該縣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
新環保法實施之前,環保部門對類似違法排污行為,沒有查封扣押權,需要法院強制執行才能查封,很可能一拖一兩個月,環保部門只能要求整改并罰款,企業徹底整改到位的周期較長;現在,環保部門可直接查封,能在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的第一時間阻絕污染。截至2月5日,僅聊城就查處了7家環境違法企業,為全省最多。
截至2月5日,環保部門已對9家企業生產設施進行查封,責令7家企業實施停產整治。
移交公安,依法追責 1月30日,臨沂羅莊查處全省首例新《環保法》下環境違法行為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
1月18日上午,臨沂市環境保護局羅莊分局執法人員在羅莊區傅莊街道辦事處一矸塘內,發現一罐車傾倒磨邊廢水。執法人員隨即對罐車駕駛員劉某某進行了詢問,現場提取了水樣送臨沂市環境監測站檢測。經詢問,劉某某交代,磨邊廢水是從臨沂金正建陶有限公司運出。經現場取樣監測,傾倒的磨邊廢水中COD濃度為160毫克/升,超出排放標準1.67倍;懸浮物濃度為2.28×104毫克/升,超出排放標準759倍。根據新《環保法》等有關規定,羅莊分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同時,對金正建陶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依法對該企業造成污染物排放的濕法磨邊機、傾倒磨邊廢水的罐車進行了查封。1月27日,羅莊公安分局對涉事駕駛員劉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目前,金正建陶正在按照要求進行停產整治。
據悉,在新《環保法》施行之前,去年,我省已提前開始了公安、環保聯動、聯勤執法的探索。新《環保法》施行之后,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追責,各部門配合將更加默契。
1月14日,東阿縣環保局根據群眾舉報對一非法電子垃圾焚燒點進行檢查,發現露天焚燒電線碎段及其他顆粒狀電子垃圾約130噸。這些垃圾一經焚燒就會排放出有害物質,而其中的鉛、汞、鎘和鉻等更是對環境造成重金屬污染,為電子類危險廢物。據東阿縣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依據兩高司法解釋和新《環保法》,這一垃圾焚燒點的行為已構成嚴重的污染環境罪,目前,該局和縣公安部門已完成取證和移送程序,將該案移交檢察機關,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記者手記
處罰、曝光僅是第一步 □ 王亞楠
當前,公眾高度關注環境問題,環境質量改善已成全民訴求。推動環境改善刻不容緩,需各方合力,需基層環境執法強力。
“史上最嚴”新《環保法》出臺實施,為解決長期以來環保領域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和執法不嚴、監管不力的問題,提供了務實、具體、有力的制度和措施保障。今天通報14起環境違法案件,是對環境違法企業的曝光,亦是對這些市、縣環保部門的嘉許。但處罰、曝光僅是第一步,企業是否如期完成整改,處罰能否根治環保“老賴”,將考驗新《環保法》的落地程度。
新《環保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質量負責”。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下,不少地方的基層環保工作面臨較大壓力,但身處推動環境質量改善的歷史進程中,“利劍”在手,責任在肩,退無可退,需要主政者拿出勇氣與擔當。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