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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春曉 通訊員 楊青 報道
本報濟南訊 近日,省總工會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對法定節日
職工福利、
生日福利以及職工教育活動中的優秀學員
獎勵三項福利標準進行了細化說明。
《通知》規定,基層工會在法定節日可以發放中國傳統節日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購買節日慰問品經費可從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撥繳工會經費收入中列支。
基層工會可給予會員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領取券,每人金額不得超過200元。此外,基層工會可給予職工教育活動中優秀學員(包括自學)一定的獎勵,每人每次不得超過500元。以上標準規定適用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工會。其他單位和經濟組織的工會可以參照執行。
《通知》要求,各基層工會要嚴格執行《通知》規定,單獨設立工會賬戶,工會經費實行獨立核算;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全國總工會控制工會經費開支的“八不準”要求,確保經費開支合規,程序規范,手續完備。各級工會要加強對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予以糾正。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