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一家化工企業的危險廢物被運至東營進行非法處置,造成了“跨界污染”,中華環保聯合會要求索賠1000萬元處置費。日前,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由中華環保聯合會提起的這起環境公益訴訟案。
此案引發廣泛關注,除了“跨界污染”之外,另一重要原因是東營市
環保局作為環保行政部門“
支持起訴”,成為新環保法實施后全國首例由環保行政部門作為支持起訴人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此案將于近日開庭審理。
環保部門成為支持起訴人 據了解,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屬的建德化工二廠為節省危險物質處置費,將其在生產草甘膦農藥過程中產生的“磷酸鹽混合液”交由不具備國家認定的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自然人徐國富處置。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徐國富將危險廢物“磷酸鹽混合液”交給同樣未獲得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自然人李強和李兆福二人處置。2013年5月,李強和李兆福將接收的“磷酸鹽混合液”運至東營,并由東營市墾利縣的一家公司接收并非法處置720噸。
為此,中華環保聯合會向涉事企業及自然人提起了訴訟,索賠1000萬元處置費,用于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磷酸鹽混合液”進行合法處置。
自今年1月1日新環保法實施后,由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并不鮮見。不同的是,此次環境公益訴訟,東營市環保局作為環保行政部門“支持起訴”,成為新環保法實施后全國首例由環保行政部門作為支持起訴人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東營市環保局有“勇氣”支持起訴,源于從1月7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督忉尅访鞔_了檢察機關、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他機關、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可以通過提供法律咨詢、提交書面意見、協助調查取證等方式支持社會組織依法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東營市環保局對此次環境公益訴訟的支持便體現了這一點。
“此次環境公益訴訟前,我們便聯合其他部門對違法事件進行了介入,對他們的違法事實有了全面的了解,掌握著有力證據?!睎|營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在獲知中華環保聯合會要針對此次“跨界污染”進行詳細了解并準備起訴后,東營市環保局有權利去支持他們提起環境公益訴訟,以便合力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有利于調查取證 “治理企業環境污染行為,之前基本上是一罰了之,行政罰款相對較低,對污染企業的約束作用較小,環境行政執法常會出現‘有心無力’的情況?!睎|營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
中華環保聯合會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馬勇認為,通過環境公益訴訟對違法企業和個人進行司法審判,能有效彌補行政執法威懾力不足的現狀。高額的索賠可給環境污染企業一記“重拳”,提高其違法成本。
雖然環境公益訴訟可以有效震懾污染企業的違法行為,但往往存在舉證難問題。缺少有力證據,即使法院受理了訴訟,勝訴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而環保行政部門對環境公益訴訟進行支持起訴,有助于解決針對企業違法行為的取證、舉證難問題。
另外,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環境問題的成本相對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著社會組織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數量及勝訴率。
對此,《解釋》也作出了明確規定,原告請求被告承擔檢驗、鑒定費用,合理的律師費以及為訴訟支出的其他合理費用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希望起到示范帶動作用 “東營市環保局能積極支持此次環境公益訴訟,表現出了政府打擊環境污染行為的決心?!鄙綎|天地恒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秀強認為,作為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機關,東營市環保局依法支持中華環保聯合會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并為此次訴訟提供技術咨詢、協助調查取證,為以后社會組織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提供了有益的探索經驗。
有了《解釋》,也有了開先河之舉,“勇敢”的地方環保部門會多起來嗎?
馬勇表示,這雖然是一個個案,但“跨界污染”這樣的案例在其他地方也存在。他們希望通過這個案例,對今后類似案件起到示范帶動作用。
“若涉及本地的污染企業,環境公益訴訟要獲得當地環保等相關部門的支持可能會有難度。”山東天地恒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秀強表示,雖然新環保法明確了檢察機關、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他機關、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可以通過提供法律咨詢、提交書面意見、協助調查取證等方式支持社會組織依法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但有的污染企業是當地的“利稅大戶”,面臨是否支持針對“利稅大戶”所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時,地方政府多少會存在一些顧慮。
環境公益訴訟難題多 民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我國符合環保法及司法解釋規定的環保社會組織有700多個?!督忉尅穼Νh境公益訴訟的原告資格保持了一定的開放性,今后如有新的行政法規或地方性法規拓展了社會組織的范圍,這些社會組織也可以依法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
環境公益訴訟可以有效遏制污染企業的違法行為,但在現實中還存在不小的難度。目前,大部分環保社會組織存在缺乏專職的環境科學技術人員和環境法律專家,收集環境污染證據的能力和應用環境法律訴訟的能力不足的問題。
另外,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環境問題的成本相對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著社會組織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數量及勝訴率。部分社會組織經費來源少,環境公益訴訟需要調查取證、專家咨詢、檢驗、鑒定等必要費用,且要花費大量時間,較高的資金和時間成本,時常讓它們“心有余力不足”。對此,《解釋》在相關規定框架內盡量減輕原告的訴訟費用負擔,規定在案件勝訴時,原告為該案支出的檢驗、鑒定費用,以及合理的律師費等費用由被告承擔。(□李廣寅 李明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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