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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月19日消息 今天,記者從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根據現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
123號令),持有A、B類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周期內記滿12分要被強制降級。2014年,青島共有1526名持有A、B類駕駛證的駕駛員被強制降級。
據了解,駕駛證降級制度主要針對的是: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也就是A、B駕照車型。此外,降級是逐級進行的,最低可降到C1。有5種情況,A、B照會被降級:一是,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二是,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三是,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的。機動車駕駛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注銷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四是,實習駕駛員,如果在實習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五是,延長實習期內達到6分的。目前青島市被強制降級的駕駛員中,多數是因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
車管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對很多持有A、B類駕照的駕駛人來說,駕照降級就有可能面臨“失業”。不少駕駛員咨詢:想恢復原準駕車型,該如何辦理?據了解,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被降級后,想恢復比較麻煩。按照公安部123號令規定,被注銷最高準駕車型的駕駛員要恢復原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需要無以下三種情形: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吊銷或者撤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此外還要重新經過駕校培訓。
根據公安部123號令,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申請增加中型客車(B1)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牽引車(A2)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大型客車(A1)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準駕車型資格兩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五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車管所表示,由此可以看出,符合恢復原準駕車型條件的,要想恢復被注銷的B1、A2準駕車型需要等到三年以后,而如果A1駕照最高準駕車型被注銷,要等五年以后才能重新申請。據介紹,符合降級條件的,每次只注銷準駕車型中級別最高的一個車型,如駕駛人持有A1A2駕駛證,第一次只注銷A1。小型汽車駕駛證會不會被降級?車管所表示,小型汽車、摩托車等車型駕照,也就是C、E駕照,不存在降級的問題。
有市民擔心,不懸掛車牌要記12分,持A、B駕照還要被降級,如果車牌在高速上脫落了,或者下雨天被積水沖走了,是不是也要受到這樣的處罰。對此,市公安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大家不必過分擔心,在正式處罰之前,警方一定會查明情況再作決定。交警部門提醒,車輛上高速之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前后車牌是否懸掛牢固,如發現車牌有脫落跡象,可行駛至服務區尋求幫助。另外,車牌丟失后,可去車管所補辦,補辦期間將提供臨時牌照。
通訊員 陳剛 欒心龍 文
徐圓 附加:降級前后后準駕車型對照表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