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舒圣祥
近日,蘭州市有關部門向媒體發布名為《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屢次排污,社會責任何在》的通報,直指中石油蘭州石化作為央企,不履行社會責任,要求其向蘭州市人民道歉,措辭之嚴厲為歷年所罕見。蘭州石化方面稱,蘭州市政府就是想讓蘭州石化盡快搬遷到蘭州新區去,以數百億元的搬遷工程挽救蘭州新區目前日漸式微的發展形態。 地方重視環境污染問題,不留情面地直斥國字號企業“社會責任何在”,本是值得點贊的積極作為,但蘭州石化卻將其解讀成了某種陰謀論。事實究竟如何,社會輿論其實不必做無謂的猜測,真正需要強調的是,污染了就是污染了,蘭州石化不僅應該“向蘭州市人民道歉”,該處罰的更應嚴肅處罰。
在環境保護方面,身為央企理當帶頭嚴格守法,“幾萬人的大企業,不可能不出現一點生產故障或事故”的說辭,是很不負責任的。貢獻的歸貢獻,搬遷的歸搬遷,污染的歸污染,這是一個基本的道理。向污染宣戰,是造福子孫的千秋大業,不僅需要新環保法的“鐵規”,更需要地方嚴格落實的“鐵腕”。
所以,治污不是逼宮的手段,而是目的本身。治污陰謀論猜想是要不得的,而地方政府要想擺脫“借環保說事兒”的嫌疑,更該讓嚴格治污成為執法“新常態”,對所有的企業污染行為一視同仁地嚴肅追責,而不是時松時緊、忽嚴忽寬,更不是看企業、看心情下菜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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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