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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中午,張店柳泉路與聯通路路口附近,本報讀者高先生用手機拍下的福建公路執法車。 讀者供圖
晨報
淄博1月8日訊 反腐之風勁吹之下,普通民眾也提升了在日常生活中的反腐敏感。昨天上午,一輛福建的公路執法車現身張店,本報讀者拍下了照片并提出質疑:福建的執法車到山東執什么法,莫非是公車私用?
拍下照片的高先生告訴記者,昨天上午,他駕車行駛至張店區柳泉路與聯通路路口北約200米處,有一輛公路執法的公車疑似拋錨,在右側車道被前方另一輛車拖行。在這輛車的車身上噴涂著“中國公路”的字樣,車頂裝有紅藍警燈。
一輛公車在路上拋錨本來也沒什么奇怪的,但高先生一看車牌號:閩A7L163,這是福建福州的車呀,福州距離淄博1500多公里,一輛福州的公路執法車怎么可能在淄博執法,這是不是公車私用呢?高先生心中疑竇叢生,用手機拍下了公車的照片傳給了本報。
今天中午,記者根據車牌號和車輛可能來自公路管理部門的線索,分別與福建省公路管理局、福州市公路局進行了聯系,并將本報讀者的質疑進行了反映,希望能得到對方的核實與回應。
15:16,福州市公路局福清分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何女士對記者反映的問題進行了答復。據記者了解,接到本報反映后,福州市公路局迅速查明該車所屬的具體分局,并責成其對本報讀者的質疑進行澄清。
何女士介紹說,閩A7L163的越野車系福清分局公務用車,目前的確沒在福建,正在前往北京公務出差的路上。經過與車上的一名駕駛員、一名公路局工作人員聯系后,何女士確認他們正過境淄博,因車輛突然出現故障,不得不進入市區找維修廠維修。
據介紹,這輛來自福建的公路執法車,是要去北京安裝一種“路況巡查系統車載設備”,用于巡查定位路上的路況病害。因這種設備尚未列入當地的政府采購目錄,只得派人駕車前往北京的公司去安裝和調試。
對于本報讀者的質疑,何女士表示了理解和贊同:“希望通過貴報向有疑問的市民解釋清楚,并轉達我們的由衷謝意,非常感謝淄博市民的監督!”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