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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現場煙霧彌漫。
消防隊員用鐵鍬將火撲滅。
村民參與滅火。
2003年4月15日,距離清明節這一
山火易發的時期已經過去了10天,然而就在原本應該是安安靜靜的深夜,嶗山東九水附近的山上突然著起了熊熊大火,將午夜的天空映得通亮。聞訊趕到的消防官兵、公安民警以及村民等力量經過一夜的奮力撲救,直到次日清晨終于將大火撲滅。然而,這起過火面積達56畝的大火,卻充滿了重重疑點,是天干物燥的自燃?還是有人燒紙過失引起的大火?還是有人故意縱火?在經過海量的排查之后,一個性格內向的“老實人”進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嶗山警方所組成的專案組的視野,最終揭開了火海背后的真相……
●嶗山深夜突起大火,村民、公安、消防撲救一夜,最終燒毀56畝山林
●是故意縱火還是天干物燥引起的自燃,曾引起警方內部激烈爭論
●連續5天對3.2萬余人進行排查后,嫌犯終于浮出水面
●一個性格內向的“老實人”進入專案組的視野,他為何縱火 午夜山林變成火海 風景秀麗的嶗山,一直都是青島的一張風景名片。山上林木眾多、郁郁蔥蔥。嶗山腳下,眾多的村莊依山而建,周邊的村民多將先輩葬在這里 。因此,每年的清明節前后,許多村民便前往山上燒紙,祭祀祖先。由于這個季節青島的風力也特別大,火星很容易被風吹走,從而引起山林著火。因此,每年到了這個時節,當地村民、護林員以及消防部門都格外小心。
2003年4月15日深夜11時許,一些村民從熟睡中驚醒,通過窗戶看到,遠處的山上已是一片火海,熊熊大火將午夜的天空映得通亮,火舌翻滾濃煙四起。山下不遠處便是村莊,如果不及時撲救,大火很有可能將周邊的村莊吞噬。發現起火后,村民立刻將火災報告給消防和公安部門。接到報警后,消防官兵和公安部門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同時,大火也牽動著周邊村民的心,村民們紛紛拿起鐵鍬等工具,趕到現場幫助滅火。
發生火災的地方,位于嶗山區沙子口街道,東九水村東陽平頂山片的大石頭村149小班和東九水村147、148小班的林地。這片林地北側與大石頭村和東九水村相鄰,南側全部是林地。火災的現場位于連綿的群山,山上全部種滿了松樹。
在救援力量抵達現場時 ,現場的過火面積已經有方圓10余里 。面前的松樹林已經被一片大火所吞沒。當時,島城已經連續多日沒有降雨,氣候相對干燥。同時 ,春季的島城,大風一個勁地吹。燃火點從山中間的地方,順著風勢,逐漸往山頂的方向蔓延。火勢蔓延的速度非常快,而進入火災現場,想把大火撲滅非常困難。為了盡量減少損失,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和當地村民等所組成的救援力量立刻在山腳下,將周圍容易點著的林木清除出去,極力控制過火面積,一旦發現火星,立刻就消滅掉。
大量救援人員沖入山林與大火近身“搏斗”,很多人用水把自己澆透,進入火場奮力撲滅各個主要著火點。這一場大火整整燒了一夜,整個山頭就像一個堆起的火把一樣,徹夜通明,山上的夜空被照亮。經過一夜的奮戰 ,4月16日上午,山上的大火終于被撲滅,山頂的樹木已經被燒掉了大半,原本郁郁蔥蔥的山林,有很大一部分樹木已經化為灰燼。
整場大火過火面積多達56畝 ,4200余株樹木毀于一旦,直接經濟損失16.3余萬元,更令人心痛的是,培育樹木的心血化為烏有。
起火原因疑點重重 大火最終被撲滅,沒有波及周邊的居民 ,人們都松了一口氣,但是對于嶗山警方來說,這還只是第一步——大火雖然已經被撲滅,起火的原因還沒有找到 。此時 ,天還沒有大亮,四處還飄著層層煙霧,現場勘查難以進行。警方隨即拉起警戒線對山林進行封鎖,保護現場等待天亮后對現場進行仔細地勘查。
然而,為了將大火撲滅,周邊村民,公安消防官兵加起來有幾百人。撲救期間,所有的人都在忙著救火,對現場破壞程度很大,經過現場勘查后,能夠找到的線索非常有限 。與此同時,火場本身就已經將很多痕跡燒毀,因此,盡管天亮之后警方組織了大量警力,排成排按厘米向前推進的排查,但單從起火現場已有的情況,根本找不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此外,著火地點距離村莊較遠,起火時間又是在深夜11時許,這也為尋找目擊證人增加了難度。
山林大火發生的原因基本只可能有三種:燒荒或是祭祀時引起火災,由于干燥草木發生自燃而引起的,以及人為縱火。此時距離清明節已經有10天的時間,按照習俗,上山祭祀的人已經極少了,另一方面,發生火災的時間為深夜11時許,由于天氣干燥火勢蔓延的速度非常快,據此推測,祭祀點火最開始產生的小火苗,最早也只能可是在晚上10點以后,這個時間也不符合通常人們祭祀的時間,這個時間里幾乎不會有人去上墳。而且,民警通過走訪調查了解到,火災的發生地點,基本上沒有周圍村民的親屬葬在那里。因此,祭祀導致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基本上被排除。
而燒荒引發大火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因為燒荒絕大多數應該是發生在白天,而且通過警方的走訪調查了解到 ,這片山林里在以往本身就很少有人燒荒,因此,這個起火的原因也被排除了。
剩下的可能性,就只有草木自燃和人為縱火,也正是這兩個可以決定偵查方向的可能性,在專案組內部引發了激烈的討論。認為大火起因是草木自燃的民警們分析認為,縱火一定有作案的動機,通常也必定有人從中獲利,或是使矛盾的另一方受到損失,但是,這場大火火勢極大,針對性并不明顯,同時 ,通過前期調查得知,最先著火的地點距離村莊較遠,直到大火被撲滅,沒有村民受到任何直接的經濟損失。其次,這片山林屬于村里的集體財產,也沒有發生過有人想承包而不得的情況 ,更不存在任何糾紛或是矛盾,沒有一個疑似的縱火犯罪動機,那么人為縱火的可能性就比較小,草木自燃的可能性就比較大。
認為大火起因是人為縱火的民警們則認為,大火發生的當天天氣雖然比較干燥,白天的溫度也不算低,大約在10℃左右,但是案發時間是在深夜11時許,溫度、光照條件不可能達到自燃的界限,即便是自燃,也應該是發生在白天才相對站得住腳。
在經過將近5個小時的討論后,專案組綜合了掌握所有客觀因素以及各種可能性的對比分析,最終判斷,起火當日的環境達不到草木自燃的條件,這是板上釘釘的客觀事實,但是,人為縱火的作案動機卻有很多,經濟利益沖突、矛盾等只是一個方面,但無法排除其他的可能性,此案應該是一起人為縱火案。
大山中“尋兇” 既然將案件確定為一起故意縱火案,那么嫌犯為什么要縱火、通過縱火又要達到一個什么目的,是擺在專案組面前的一個棘手問題。火災發生的地點比較偏僻,外來人員不易接近,案發時間又很晚,嫌犯能夠在放火后很快離開現場,都說明作案人對周圍環境以及山路非常熟悉了解,并且這起大火沒有明顯的直接受益者和特殊個體損失方,這一系列的隱藏的線索,讓專案組進行了大膽地推斷——縱火者應該是本地人,極有可能是對某人或是某事進行故意報復。
然而,兇手是誰,他究竟要報復誰,如何點火,點火后如何離開案發現場,如今又逃往何方,對此,專案組民警卻沒有一絲線索。根據對現場調查和案情分析,專案組確定現場周邊村莊為重點偵查范圍,排查的對象重點圍繞對某人或某個社會團體不滿而發泄私憤的人身上。同時,專案組民警還建立獎勵機制,以現場周邊村莊為重點,在東九水村、西九水村和打石頭村、大石村等四個村設立違法線索有獎舉報箱,希望能找到案發現場的目擊者,從而查獲
真兇。
確立好偵查方向之后,專案組民警兵分兩路,一路民警上山尋找,另外一路前往周邊的村莊進行排查。通過山上的茶農,專案組民警了解到 ,火災發生的前幾天,上山下山的人比較多,但是并未發現有行蹤異常的人。其次,專案組民警還詢問,案發前幾天有無上山砍伐樹木,或者是有上山打鳥的人。經過調查,火災發生前幾天并無此類人員上山。而且,山上的小路也比較多,即使有其他的人上山,在附近干活的人也很難發現。專案組民警在山上連續排查了兩天,將周圍五六個山頭都走遍了,還是沒有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另外一面,專案組民警以東九水村為中心,輻射周邊大石村,大石頭村和西九水村的等周邊區域,劃分了若干個排查小組,挨家挨戶進行拉網式摸訪排查。為了提高效率,專案組民警顧不得吃飯,餓了就吃身上帶著礦泉水和方便面。在排查的過程中,民警重點偵查案發前幾天出入異常的人員。連續5天,專案組民警排查了 1100余戶,超過32000余人。
沒能通過的測謊 最后,專案組民警將周邊的村莊排查完畢后,共收集到了數十條線索,發現了20余名可疑人員。隨后,專案組民警對這些線索和人員逐一進行篩選排查。最后,3名男子被列為重點調查對象。
然而,令專案組民警擔心的是,如果這三人中無一人是真兇,那么案件的線索將猶如石沉大海般,再難尋覓。民警迫切想知道最后的答案,于是加快了調查的腳步。
第一個嫌疑人叫李震,35歲,單身,東九水村人。根據線索反映,在4月15日晚上,有人看見他騎摩托車外出,直到次日凌晨才蓬頭垢面的回家。在經過調查之后,專案組了解到李震在當晚實際上是去山上救火了,在當晚11時許,李震從家里看到山上起火之后,便立即騎摩托車帶著鐵鍬趕到火災現場,一直到次日大火被撲滅后才回家。同時 ,據村民回憶,他出去的時候,火災已經發生,而此前他一直在家,因此沒有作案的時間。李震的嫌疑首先被排除。
第二名嫌疑人名叫劉江,未婚,25歲。在大火發生前不久,他曾因為毆打他人被公安機關處理過。經過調查,在案發當夜,劉江正在朋友家和朋友一起玩 ,而且有好幾個人都能證明劉江并未上過山,因此,劉江的嫌疑也被排除。
第三名嫌疑人名叫李明,37歲,單身。經過調查,李明沒有耕地,常年在外面打工,基本上不大回家。據周邊的村民反映,發生火災的前兩天,李明曾回過一次家,但是沒過多久又走了。
據一位村民回憶,他是4月14日看見李明回村的。李明此前一直跟他的母親住在山上的房子里,他的大哥以及三哥結婚后就搬到山下的村里。當天中午,李明走進他三哥家里。村民們知道,前段時間,李明將山上的房子以4000元的價格賣給了他三哥。這次去他三哥家,應該是要房錢的。4月15日當晚,也就是火災發生的當晚,村民看到李明又一次走進了他三哥的家中。4月16日,案發后第二天,有村民看見李明坐車離開了村子。
從李明回家的時間來看,他確實非常可疑。而且,李明的房子位于案發現場北側的山上,現場離他最近。因此,專案組民警便根據村民提供的線索去火車站附近,找到了李明。但是,李明只是有作案的可能性,現場周圍既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監控視頻,所有的一切,都還只是專案組民警的推測。于是,專案組民警決定先對李明詢問當夜發生的事情。李明說,當夜他確實去過他三哥的家里,目的是要自己的賣房錢 。當晚沒有要到錢,自己就到村里的一個親戚家里暫時住了下來。從他三哥家里出來的時候,大概是晚上9點多。走到他親戚家里的時候,時間大概在9點半左右。但是由于身上沒戴手表,自己也記不清時間了。
隨后,民警找到了李明的三哥以及親戚,他們都表示已經記不清當天的時間。在沒有其他線索的情況下,專案組民警決定對李明進行測謊。測謊的結果讓李明的嫌疑大幅上升,在測謊的過程中,李明對當晚自己的行蹤以及大火的知情程度,反應比較強烈。雖然有嫌疑,但是沒有其他的證據,為了慎重起見,專案組讓接受完詢問的李明先回家,根據當天測謊的結果,第二天決定再組織進行一次測謊。
男子測謊后人間蒸發 隨著李明的出現,專案組內部又一次開始了激烈的討論。有民警認為,李明身材比較矮小,晚上爬山應該很不方便,上去放火的可能性很小,排查走訪的過程中,很有可能遺漏了某些重要線索,應該及時的改變偵查方向,重新梳理排查的線索,繼續組織排查來核查是否有遺漏的重要線索。也有民警認為,火災現場離李明家最近,并且就其目前情況和其他被排除嫌疑的人對比來看,李明缺少有力的不在場證明,其所說的話無法形成證據鏈條,再加上其在測謊中有明顯的異常反應,應當繼續對李明依法進行調查。
在經過激烈討論之后,專案組認為不能輕易肯定或是否定李明這一條線索,無論他是否是此案的縱火者,都要找到相關的證據來證明。一切按計劃進行,對李明進行第二次測謊。
然而也正是因第二次測謊,使得李明的嫌疑再次大幅上升,這并不是因為他在測謊中出現強烈異常反應,而是因為他不見了。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李明有可能在經過了一次測謊后,承受不住壓力、感覺情況不妙,所以選擇不辭而別。
李明就如同人間蒸發一樣,突然從警方的視線里徹底消失了,民警詢問他的親人,但他們都沒有李明的聯系方式,也不知道李明的去向。專案組民警分析,李明的經濟條件不好,外地也沒有多少親戚。因此,他應該還在青島。同時,李明的身體特征比較明顯,身上的現金有限 ,極有可能在某個地方躲藏起來了。專案組隨即組織警力在全市范圍展開排查,但是,時間過去了一個多星期,專案組民警排查了大量李明可能存在的區域,卻一無所獲。
5月10日,案件終于迎來了重大的轉機。當日清晨6時許,專案組接到市民舉報,有人在浮山后的一個勞務市場發現了一名男子在找工作,體貌特征跟李明基本相符。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終于發現李明并將其控制。
面對辦案人員的詢問,李明一口否認4月15日嶗山大火是自己所為。李明聲稱,自己回家后很快就走了,當晚他還參與過救火的行動。但是,細心的民警發現,李明在談到大火的時候,聲音里面透露出一絲慌張,這讓民警越來越堅定了自己的信心。專案組民警分析了李明的心理特點后,判斷他很有可能是性格較為孤僻,因此產生了對社會的報復心理。他父母雙亡,家境貧寒,唯一的家產就是母親生前留下的一間半房子和房子旁邊的一個果園。后來 ,自己迫于無奈,才決定將房子和果園一同賣了出去。之后,李明在外打工又被辭退,生活沒有著落,兩次去親戚家里要錢都沒有要到 ,心里很可能產生巨大反差和矛盾,因此而產生了報復的心理。
心里怒火“燒毀”山林 針對李明的這種心理,專案組民警采取攻心的策略。沒多久,李明就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李明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但是因為疾病導致身材不能發育,身材矮小,成年之后,身高比正常人要矮,一直沒有結婚成家。因此,他和同樣沒有結婚的二哥以及母親同住在一處房子里 。
由于李明的身體原因,從小到大 ,他遭受了很多的歧視和不公,漸漸的,他的性格也變得越來越孤僻,沒有朋友,內心也不斷的變得自卑和極度敏感,這使他的內心郁積了大量的仇恨和不滿,特別是隨著年齡的增長,他非常向往能跟其他人一樣,娶妻生子,過上一個正常人的生活,但是現實讓他感到自卑、壓抑、苦悶。
由于身材矮小,地里的農活也干不好,沒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母親的離世,讓他的生活失去了最后的保障。他母親過世后,將四間房子留給了兄弟倆,每人兩間房屋。后來,他的二哥也去世了。李明將二哥安葬之后,便認為整棟房子都將屬于自己。雖然已經過了而立之年,李明心里還是盤算著找一個媳婦。但是,過了沒多久 ,李明的三哥告訴他,這四間房子不應該都歸他所有——他的二哥沒有結婚,三哥已經將女兒過繼給二哥 。因此,二哥去世后,應該有二哥的養女來繼承那兩間房屋。
李明認為這非常不合理,更覺著自己娶媳婦也無望了。一氣之下,李明便將大門一關,家中的果園也賣掉,出去到周邊的一家工廠打工。然而,過了沒多久,工廠倒閉,李明只好回到家中。后來,在火車站周邊,幫別人往旅館里拉客人掙錢。
過了沒多久。李明的三哥跟他商量,反正李明基本上不回家,那兩間房屋空著也是空著,不如一塊賣給他,自己翻蓋一下進去住。李明想了想便同意了,兩人商定以4000元的價格成交,并簽訂了購房協議。然而,李明從家里搬出來后,他的三哥并未將錢一起交給他。
2003年4月份,由于在火車站拉不到活,李明再次沒有了經濟來源。本就生活拮據的李明,丟了工作之后生活更加窘迫。于是,李明想到自己的三哥還欠他4000元錢 ,便于4月15日晚9時許,到他的三哥那里去要錢。然而,這一次錢還是沒有要到 ,李明只好從三哥的家里走出來。
此時,外面的夜色已深,村莊外面更無一人走動。李明不知不覺的走回了原來的房子,走到大門口的時候,李明像往常一樣,從口袋里拿出鑰匙準備開門。然而,他忘了,自己早已經把房子賣給了三哥。此后,大門早就被換上了新鎖 。而此時,他的工作也丟了,自己已經無家可歸。于是,李明便想爬墻進入屋內,但自己的身高卻夠不著。李明圍著自家的房屋繞了兩圈之后,也沒有找到爬墻的工具。
看著居住了30多年的房子從此不再屬于自己,心里很不是滋味,又想到自己的經歷,所有的委屈全部涌上心頭。李明感嘆命運對自己的不公,含淚朝著山上走去。走到半山腰的時候,李明忽然對著天空大聲叫喊,為什么自己的命運是這樣。然而,空曠的山谷里只有自己的回音。李明越想心里越難受,便想著點把火來發泄一下。于是,他在路邊上找了一些雜草堆在一起,用打火機點著之后就走了。
隨后,他便走到山下一個親戚家里打算住一晚上。但是剛坐下沒多久,自己在山上點燃的小火已經變成熊熊大火。這時,遲遲沒有睡著的李明也看到山上通天的火光,李明心里也害怕起來。于是,他跟其他人一樣,拿著鐵鍬便上了山去滅火。
此案告破后,專案組民警也較為同情李明個人的遭遇,隨著雙方交流的深入,一起發生在2000年未破的縱火案的真相也終于浮出水面。2000年春天,李明打工的工廠因為廠房需要拆遷,無奈之下,他只好回家待業。工作丟了之后,李明也失去了經濟來源。跟其他村民聊天的時候,他聽說村里可能對殘疾人會有一些福利,他隨后便四下打聽,但是最終發現并沒有這回事。李明感覺心里不滿,便到山上的一處地點,找了一些雜草后放了一把火,以此來發泄心中的不滿。當時,由于大火被發現的及時,所以很快就被撲滅了,但是過火面積也達36畝,燒毀林木4500余棵,直接經濟損失8.4萬余元。當時,民警也對火災現場進行了調查,但是苦于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自知罪責難逃的李明供述了這一起山火也是他所為,使得這起案件同時告破。
記者 孫桂東 圖由警方提供(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