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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1月5日訊(記者 樊思思 通訊員 岳遠攀)去年新修訂的《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對落實老年人乘車等社會優待作了規定,并從2015年元旦起正式施行。不過記者發現,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條例》中規定的
65周歲以上老人免費乘公交車僅面向持有濟南本市戶口的居民開放。
1月4日,專程來到濟南公交南門服務網點辦理老年人免費乘車卡的兩位老人得到的答復卻是一喜一憂。持有濟南本市戶口的張大爺今年68歲,在交齊證件后如愿拿到了免費乘車卡。和張大爺住在同一個單元的童大爺今年66歲,從老家東營來濟南照看孫子已經2年有余,但由于戶口尚未遷過來,被服務網點的工作人員告知不符合規定,無法辦理公交免費乘車卡。
記者了解到,今年起,我省各地普遍開始執行滿65周歲老年人享受免費乘公交的政策。在日照市的新規中,外地老年人按相應年齡段憑老年人優待證享受同樣優待。聊城市則規定,外縣市區常駐本范圍區域的老年人,在居住區轄區派出所辦理居住證后,可辦理老年免費乘車卡。在濟南市,70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車并無戶籍限制。
根據相關統計數據,濟南市65至69周歲老年人約為28.36萬,老年人免費乘車的補貼壓力較大,而外地老年人人數眾多,假如同樣放開,又是一筆不小的財政支出。“地方性法規在執行過程中存在一定困難,如財政承受能力、認識不足等。”山東省政協委員、山東法策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法水認為,條文本意沒有限制“本地”,應全放開。“范圍限縮在立法前應有論證討論,既已出臺就當執行,或在條例中作充分的解釋性說明,避免信息不對稱造成的誤解和不滿。”
山東省政協委員、省老齡辦副主任肖培樹告訴記者,新版《條例》在執行過程中,各地規定都應一視同仁,不應“開了壞頭”,予以曲解或打折。如今,我省醫療保險異地報銷、異地領取養老金等惠民便民工作已經取得巨大進展,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也將全面實行,但像免費乘車、查體等福利優待卻還有所阻誤。張法水呼吁,要真正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就必須將依法治國的精神貫穿到具體的執行過程中,時刻以改善民生為出發點。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