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月4日訊(記者 李保光) 1月1日下午,家住市北區海岸路的丁女士,外出購物時發現錢包丟了。隨后,丁女士趕緊原路返回尋找,但是沒有找到。“包里有兩張信用卡,兩張借記卡,還有身份證、駕駛證,不到300元現金。”丁女士說,回到家后,她趕緊將信用卡掛失,打算第二天去補辦相關證件。
1月2日一早,剛剛走出小區,丁女士就在門口看到一張招領啟事。“上面說撿到一個錢包,我趕緊按上面的電話打過去了。”丁女士說,對方是青島瀛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保安,叫曹護明。經核實,曹師傅撿到的錢包正是她丟的,里面的現金、卡等一件也沒少。原來,1月1日下午,曹師傅上班路上,撿到了丁女士的錢包。為了盡快找到失主,當天下午,他就叫兒子在撿到錢包的附近,張貼了幾張招領啟事。
拿回錢包后,丁女士立即拿出200元現金表示感謝。不過,被曹師傅婉拒了。“就是舉手之勞,撿到別人的東西,當然應該歸還。”曹師傅說。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