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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月4日訊(記者 孫麗娟 通訊員 張大偉)2日上午,威青
高速公路上,一青年在應急車道滑旱冰,被高速公路交警支隊民警攔下。青年稱,他是去走親戚,為抄近路,上了高速公路。
2日9時45分許,高速公路交警支隊民警駕車沿威青高速公路巡邏,行至文登境內一路段,發現應急車道內有一
男青年在“滑行”,過往車輛紛紛減速或變換車道避讓。民警發現,男青年腳穿旱冰鞋,正玩得興起。
民警將男青年攔停,將其勸離了高速公路。詢問中,這名男青年自稱姓孫,20歲,酷愛滑旱冰。當天上午,他到鄰村親戚家送東西,為抄近路便穿旱冰鞋上了高速公路。
孫某辯稱,他見應急車道沒有車輛,路也寬暢,不會有危險。經過一番批評教育,民警最終對其放行。
依據《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行人、非機動車禁止進入高速公路,違反者可處以警告或者50元罰款。依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滑板、旱冰鞋、平衡車等工具沒有路權,禁止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等道路行駛,違反者可處以警告或5元到50元的罰款。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