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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張程) 近日,
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在執勤時攔下一輛車牌號為魯UD×× ×3的中型普通客車進行檢查,發現這輛沒有校車標識的客車不僅拉的都是學生 ,而且還存在
超員現象,交警馬上扣留了該車。駕駛員高某來到交警二中隊接受處罰,駕駛證計6分,罰款10200元。
“當天,我們在執勤時發現了這輛車,發現該車核定載客為17人,實際拉學生 28人,再加上司機及護導老師共計30人,并且車上沒有校車標識,于是就扣留了該車,并通知駕駛員到中隊接受處理,對其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強制措施憑證。”宿警官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對駕駛員高某超員未達20%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元;《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對高某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 10000元;兩項合并執行,共對高某罰款 10200元,駕駛證計6分。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為從源頭上減少并遏制校車發生重、特大事故,該大隊加大對重點車輛、重點人員、重點違法、重點時段和重點路段的檢查力度,嚴查“
黑校車”(即無校車標牌、未經公安、教育部門認可的,用于接送中小學生或幼兒園兒童上學、放學的車輛);學生家長租用社會非法運營車輛;學生家長自行拼車接送學生的超員載客車輛;渣土車、半掛車等違法大型貨運車輛、非法營運車輛以及車輛制動系統不良、車容車況差、擅自變更車貌、未通過年度檢驗等存在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同時,對校車駕駛員超員載客、酒后駕駛、無牌無證 、假牌假證 、超速行駛、違法變道、闖紅燈,駕駛員未按規定年審,不符合準駕車型等違法行為加大懲處力度,在學生上下學(含晚自習)高峰時段及校園周邊道路、校車運行路線及轄區交通繁忙、秩序較混亂、路況較差的路段等進行重點檢查,確保校車安全。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