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青島市環保局會同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委聯合印發了《 青島市
黃標車“
黃改綠”工作方案》。“黃改綠”是指,對部分車輛技術狀況較好、行駛里程較短且符合改裝要求的國Ⅱ標準柴油黃標車,通過加裝尾氣凈化裝置系統,使其污染顆粒物排放達到國Ⅲ以上標準的綠標車水平,將黃色標識換為綠色標識。自愿進行“黃改綠”的黃標車車主,經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檢測,排放達到環保標準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發“黃改綠”環保檢驗標志,財政部門應及時發放補貼。
根據《青島市黃標車“黃改綠”工作方案》,自12月17日(周三)起,符合條件的國II黃標車車主可以自愿申請治理改造。本次黃改綠的對象是在本市注冊登記的在用柴油黃標車,并應滿足下列條件:一是取得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識;二是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三是2005年1月1日后注冊登記、排放達到國Ⅱ標準且行駛里程不超過30萬公里的車輛;四是車況及發動機應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辦理時間:2014年12月17日~2015年10月31日,每周三、周四(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辦理程序:(一)自愿進行柴油車黃改綠改造的車主到車輛登記地所在轄區窗口進行申請,提交以下材料:1.《山東省柴油車排放凈化設備加裝申請表》三聯單(以下簡稱申請表)。2.《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和復印件。3.《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和復印件。4。營運車輛提供道路運輸證原件和復印件。5。機動車所有人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個人車輛需提供車主身份證,單位車輛需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6。車輛用途、購買時價格等相關證明材料。(二)審核車主提交的材料,驗證環保標志及車輛相關條件,審核是否符合改造條件的前三項;對符合條件的,發放《黃改綠車輛環保檢驗通知單》,對不符合改造條件的車輛不予受理。(三)車主攜帶《黃改綠車輛環保檢驗通知單》進行外觀檢查和尾氣原始排放測試,對符合規定的,經環保部門審核確認后,發放蓋章確認的申請表。(四)車主攜帶申請表與供應商雙向自由選擇,確定適合的改造設備,并與供應商簽訂黃改綠合同。供應商按照技術要求進行凈化設備的安裝、調試,完成車輛改造,并出具《山東省柴油車排放凈化設備安裝單》。(五)改造完畢的車輛應返回首次進行查驗和檢測的機動車檢驗機構,進行改造后車輛的安全和環保檢驗。檢驗符合要求的車輛,在黃改綠受理窗口換發黃改綠環保標志。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了解到,青島是省內首個進行“黃改綠”改造的城市,市南區、市北區環保部門將派專人駐站在中青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設立辦理窗口,市南、市北轄區需要進行“黃改綠”工作的單位和車主可以到中青機動車檢測公司領取相關材料,也可以撥打服務電話85651837進行咨詢和預約。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李金星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