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折、返利、秒殺、抽獎……在“雙11”網購狂歡節期間,電商們用各種方式推銷自己的商品。但商家們賺得盆盈缽滿的同時,卻連連報出“質量門”。昨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對B2C類電商平臺11月11日當天促銷商品的抽檢結果,天貓、1號店等6家知名第三方交易平臺仍存在售假現象。對此,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如果網購到“黑”榜中的假冒偽劣產品,可以要求獲得3倍以上、最低500元的
賠償。
權威發布
6家電商平臺上“黑”榜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為了保障網購商品的質量,“雙11”前,工商總局就約談10家國內知名電商打“預防針”,要求商家保障商品質量。11月11日后,國家工商總局網監司實施了相應的抽檢行動,針對天貓、京東商城、1號店、亞馬遜、聚美優品、唯品會及旗下的樂蜂網等知名電商銷售的商品進行了抽檢,涉及產品207個批次。在抽檢的樣品中,有6個電商平臺上的15個批次的樣品屬于假冒商品或高度疑似假冒商品,7個批次的樣品質量不合格或標簽不符合法律規定。
在確證的8個批次的假冒商品中,有3批次商品來自“天貓”平臺的“迅動運動戶外專營店”、“容谷運動專營店”和“玖佰度戶外專營店”;2批次產品來自1號店的 “Amumu專營店”和“儀品雅樂匯專營店”。商品質量不合格或標簽不符合的7個批次樣品,涉及1號店上的“天天網官方旗艦店”、“GYMBOREE金寶貝專營店”、“上海凡家貿易有限公司”;樂蜂網上的“Seasheep官方旗艦店”;天貓上的“廣州漢網貿易有限公司”;以及亞馬遜上的“Seasheep清河縣合潤麟羊絨制品有限公司”6個商家。
市工商局
可要求最低3倍賠償 根據已經公布的專營店以及商品名單,記者在相應的電商平臺中搜索上“黑榜”的網店,點擊看到“沒有找到相應的店鋪信息”的提示,涉及商家的所有商品也都已經無法找到,所有商品都已下架。但是如果消費者在網購時再次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應該如何補償自己的損失呢?記者就此撥打了市工商局12315熱線。
12315熱線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消費者發現并確認購買到的產品為假冒偽劣,或確認對方還存在其他違法經營行為,可以要求對方給予相應的賠償。“如果買到假冒產品、不合格產品,或者確認對方存在欺詐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對方給予3倍以上、最低500元金額的賠償;如果商家在宣傳中有類似于‘假一賠十’等更高的賠償標準,那么就應該按照商家承諾的賠償標準獲得賠償。”熱線工作人員介紹。
(記者 王壽林 見習記者 胡明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