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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這個絲堵砸穿了污水管道。(市民供圖)
半島都市報12月8日訊(記者 劉玉凡) 近日,家住即墨曼谷陽光小區的高先生遇上了一件煩心事。他在小區55號樓門頭房從事服裝銷售工作,12月3日下午,家中的污水管道突然爆裂,流出的污水瞬間將
倉庫中的500件衣服浸泡,粗略估計損失有兩萬元。經過小區物業調查,原是樓上住戶家中絲堵滑落到污水管道中并將其擊穿所致。但樓上7戶業主都不承認是自家的責任,這讓高先生在維權時犯了難。
“今年生意本來就不好做,再加上遇到這件事,真是無語了。”高先生看到手中被污水浸泡過的服裝,就氣不打一處來,“這些衣服都是準備在明年賣的春裝和夏裝,我和家人點了點,有500多件,最少也得兩萬多塊錢吧。”據了解,高先生所在的曼谷陽光小區是島城有名的“淘寶村”,這些時髦的衣服本來也準備放到網上賣,但突如其來的意外讓所有計劃泡了湯。
“太蹊蹺了,這個
銅疙瘩不知道是怎么從管道中掉下來的,本來重量就不輕,再加上從高處墜下,一下子就把塑料管道打破了。”據高先生介紹,事故發生后他和家人忙得不可開交,一邊拿著大盆小盆接水,一邊把成堆受損的衣服轉移到“安全地帶”。小區物業獲悉后立即將居民樓自來水總閥關掉,流出的污水才逐漸減少。隨后高先生找來一位管道工人,用玻璃膠給管道打上了“補丁”,污水才最終被止住。“我后來問了一下,才知道這是個絲堵,是水暖安裝中常用的零件,應該是樓上某戶住家掉進去的。”不過,事后當高先生試圖找樓上業主討個說法時,卻碰了一鼻子灰。“他們都說不是自己的責任,我只好找物業幫忙協調。”高先生無奈地說。
8日下午,記者聯系了曼谷陽光小區物業的劉經理,對于高先生一家的遭遇,他表示非常同情,“當時我聽說這個消息后就過去把總閥門給關了,給高先生減少了一些損失。”但與此同時,劉經理坦言物業只是服務單位,不能強制要求樓上的業主對高先生做出賠償。“當時民警也過來調查了,但是調查了很長一段時間也無法確定是哪一戶業主的責任。”
如今,事情已經過去近一周,高先生多次與樓上業主協調賠償問題,但問題的解決似乎仍然遙遙無期。小區物業的劉經理認為一直拖下去也不是辦法,他只能建議高先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高先生家損失不小,但經過物業協調,樓上7戶業主都沒有主動承認是自家的責任,高先生最好到法院起訴,物業方面將會配合高先生解決賠償問題。”劉經理說。
■追責
樓上居民或要“連坐” 高先生該如何維權呢?8日,記者聯系了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的張寶清律師,張律師認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就是說,高空墜物給他人造成損失,整棟樓業主可能要“連坐”。
“此事中,樓上絲堵從污水管道內墜落造成高先生損失,因無法確定具體的侵權人,所以高先生樓上的建筑物使用人都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張律師表示,高先生證明自家損失確系由管道高空墜物引發,可以向法院遞交訴狀,將樓上7戶業主全部列為被告。樓上居民需要舉證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否則所有無法舉證的居民將平攤高先生的損失等相關費用。不過,如果最終能確認責任人,建筑物使用者可以向有關責任人追責。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