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1月30日訊(記者 孫亞林 通訊員 張立新 馬小婷)日照一男子在開車過程中,沒有保持安全車速,撞到前面正在等候紅燈的車輛,致使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父親死亡。近日,嵐山法院以
交通肇事罪判處該男子唐某
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2013年9月9日23時許,29歲的唐某駕駛輕型廂式貨車,與其父親一起到江蘇拉貨物。唐某由北向南行駛至204國道與嵐山區鋼城大道交叉路口處時,因未確保安全車速,沒有與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車距,撞到前方車道內正在停車等候紅燈的一輛重型貨車,致使自己所駕駛車輛的車頭嚴重變形,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唐某的父親被擠壓死亡,唐某本人受傷 。經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嵐山大隊認定 ,唐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