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1月24日訊(記者 王法艷) 從去年3月開始,市文化執法局工作人員發現報刊零售攤點突然充斥著大量非法報刊,經追蹤調查終于摸清了非法報刊的進貨時間及倉儲地點,然后驅車行程6000公里與江西、湖北、河南等地公安機關確定共同打擊非法報刊的印刷源頭 ,歷時一年多、涉及全國28個省市的山東青島“11·25”
非法經營報刊案于近日作出刑事判決,青島的兩名被告人因發行非法出版物達23620份,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和2年10個月,緩刑3年。
“有10多個攤點在售,多的有五六十份甚至七八十份。”市文化執法局新聞出版監管與執法處處長孫長越告訴記者,早在2013年3月初,工作人員在市場巡查中發現,以前經營較為規范的各報刊零售攤點突然充斥著大量的非法報刊,為遏制這一勢頭,市文化執法局開展了多次收繳清理專項行動。但由于多個報刊攤點零售人員不配合檢查 、阻撓收繳行動、拒不提供非法報刊來源等情況,也造成非法報刊經營活動進一步蔓延。
市文化執法局及時調整監管思路和執法方式,聯合市公安局成立了“打擊非法報刊發行源頭”專案組,將執法方式由全面清查收繳改為挖線索、打窩點、搗網絡。專案組人員于去年7月至8月對涉案人員進行定點守候、暗訪調查,先后換用三輛私家車連續跟蹤調查,終于摸清了非法報刊的進貨時間、地點和倉儲地以及有關批銷活動的有效證據。
專案組于同年8月下旬連續出擊,搗毀了位于華陽路等地的4個非法報刊批發窩點,抓獲了叢某某、叢某等犯罪嫌疑人,收繳《看軍事》、《新防務》等30余種非法報刊2萬余份。經審訊,叢某某交代,自2010年以來分別從山西太原、江蘇無錫、江西南昌等7個省市的多家報刊發行商購入非法報刊,并向山東及東三省發行,其中濟南、武漢設有地下印刷非法報刊的窩點。
據孫長越介紹,為打掉非法報刊制售源頭,去年8月26日至去年9月12日,專案組成員驅車行程6000公里,分赴涉案重點城市江西南昌、湖北武漢、河南鄭州等與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對接,向其提供了有關涉案線索及相關證據;另外,專案組還向涉案的其他城市如江蘇無錫、徐州,浙江杭州的公安機關傳送了有關案件線索信息,并共同確定了開展打擊非法報刊發行源頭集群戰役的行動方案和收網時間。
由于該案涉及全國28個省市、非法報刊數量和金額巨大,全國“掃黃打非”辦和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于2013年11月25日在北京召開有關省市專案協調會,正式將此案定名為山東青島“11·25”非法經營報刊案,并聯合掛牌督辦。
2013年12月31日,市北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叢某某、叢某犯非法經營罪,向市北法院提起公訴。今年11月12日,市北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二被告人違反國家規定,發行非法出版物達23620份,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經構成非法經營罪對叢某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對叢某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5000元 。孫長越說,這也是我省近年來查處的最大一起非法經營報刊案。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