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1月20日訊(記者 朱薪雨) 11月20日,團市委聯合市中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在市團校成立了青島市“
合適成年人”志愿服務團,向全市105名“合適成年人”志愿者代表頒發了聘書、工作證和志愿者手冊,全體“合適成年人”志愿者及聯絡員等近200人參加活動,并進行了首期培訓活動。
記者了解到,“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即在訊問和審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必須要有合適的成年人在場,否則即為違法,訊問結果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或其他成年親屬不能到場時,經未成年人同意,“合適成年人”志愿者可以為其提供幫助,監督在訊問和審判過程中是否有不當的行為,并協助其與辦案人員溝通。這一制度是未成年人特別享有的程序性權利,始于英國,2003年在我國上海等地探索試行,各地相關制度尚在完善中。20日,團市委發布了《關于成立青島市“合適成年人”志愿服務團的實施意見(試行)》。該《意見》從“合適成年人”的概念角色、選聘程序、權利義務、管理使用、培訓考核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本次從全市范圍內選聘105名“合適成年人”志愿者,成員覆蓋了六區四市。首期培訓結束后,有相關未成年人的刑事訴訟案件就可請“合適成年人”參與。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