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女士的丈夫陳先生在青島
京城醫藥有限公司上班,去年11月替公司的藥店粉刷外墻時從腳手架上摔到地上,該公司口頭許諾給陳先生
停工留薪期為6個月,給陳先生支付了6個月工資。事后,經青島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陳先生的停工留薪期為11個月,但該公司一直未替陳先生補齊工資。
“當時公司通知我給三個月休息時間,后來公司口頭承諾將我丈夫的停工留薪期定位6個月?!边@6個月期間,該公司按照青島市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給陳先生支付了6個月的工資。今年5月12日公司口頭承諾的停工留薪期滿了之后,宋女士稱自己向該公司遞交了一次停工留薪期延期申請,但是并沒有回應。經過宋女士多次自己向人社局咨詢,并向該公司反應情況,青島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陳先生的停工留薪期為11個月,而從陳先生受傷至今,這11個月的期限也已經過了。“按照這個期限,我們還有五個月的工資都沒有發。”宋女士表示,陳先生目前身體狀況還不穩定,還得定期去醫院做相關康復訓練,并不能正常工作。“現在我們想申請再請一段時間病假,但單位卻給我們發了‘上班通知’?!彼闻扛嬖V城市信報/信網記者,該公司一位負責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員曾告訴她,如果陳先生不及時去單位上班,就會按照曠工處理。11月17日,城市信報/信網記者就此事聯系了青島京城醫藥有限公司負責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員,他并不愿意跟城市信報/信網記者多說。隨后,城市信報/信網記者又就此事咨詢了山東崇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孫世強,孫律師表示,陳先生如果是工傷,停工留薪期內,陳先生的原工資、薪水、福利、保險等待遇應該不變 ,由所在公司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滿,但是因身體原因還不能正常上班的,宋女士可以替陳先生將醫院開具的“建議休假”證明通過郵件方式遞給公司,申請請假。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郭冰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