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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到2017年,力爭每年對10萬農民工開展各類培訓;到2017年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以上;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覆蓋率達到100%……2014年11月11日,青島市政府印發《青島市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青島市農民工權益保障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案》和《青島市農民工公共服務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職業技能方案》《權益保障方案》和《公共服務方案》)。
農民工職業技能
到2017年力爭每年培訓10萬農民工 《職業技能方案》中提到,2015年,青島市將計劃實施“就業技能培訓計劃”“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計劃”“創業培訓計劃”。2015~2017年,力爭每年對10萬農民工開展各類培訓,其中,對7.2萬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對1.7萬人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對1.1萬人開展創業培訓 。
另外,將農民工維權保障、職業道德、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艾滋病防治等培訓作為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的基本內容和必修課程。
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市政府負責,對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崗農民工,要求企業自行組織或依托定點職業培訓機構,在簽訂合同后6個月內開展崗前技能培訓,提高農民工從業能力。要求每年培訓1.4萬人,培訓合格率達到90%以上。
《職業技能方案》中提出,要公開遴選社會各類優質培訓資源作為定點培訓機構,承擔農民工政府補貼培訓任務。而各級財政部門要將農民工培訓資金列入年度預算,落實補貼資金,支持農民工參加培訓。企業要按職工工資總額1.5%~2.5%的比例足額提取并合理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加大對農民工培訓的支持力度。
農民工權益保障
侵害農民工權益單位將向社會公示 《權益保障方案》中提到,到2017年,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以上,建筑、餐飲、居民服務等流動性較強的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65%以上;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覆蓋率達到100%。
用人單位吸納農民工就業,應當做到同工同酬,力爭到2016年年底基本實現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同工同酬落實到位。建立對惡意欠薪行為的行政司法聯動打擊機制。每年開展兩次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對舉報投訴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在青島市靈活就業的農民工,可按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外地派遣至青島用人單位工作的農民工,應按規定在青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納五項社會保險費。
在青島市參保繳費農民工跨省、市流動就業的,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權益保障方案》中要求,農民工投訴舉報查處率達100%,按期結案率達到98%以上。推動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勞動監察管理、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數據共享、業務聯動,建立健全不同部門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和用人單位失信懲戒機制,對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處罰的單位,通過全市統一的信息公示平臺向社會公示。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牽頭統籌推進全市農民工權益保護工作,協調解決農民工維權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加大對企業使用農民工的監察力度,依法查處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農民工公共服務
不得收取農民工子女借讀費 《公共服務方案》中提出,2015~2017年,全市每年農村勞動力轉移人數達到10萬人以上;社區(村)就業服務平臺建成率、聯網率、人員到位率達到100%;農民工創業率每年提高5%以上。
2017年年底前,全市社區全部實現信息化就業服務,為社區居民及農民工提供“家門口”式信息服務。
2015年至2017年,全市累計扶持農民工創業1萬人。每年春節前后,組織開展全市農民工“春風行動”,為缺工企業和農民工搭建供需平臺。
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經費全部納入財政保障范圍,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接收農民工隨遷子女就讀。完善農民工隨遷子女就讀政策,明確進城農民工子女就學的條件、程序和辦法,并向社會公布。保障符合青島市入學條件的農民工隨遷子女與城鎮學生一視同仁 ,不得收取“借讀費”“擇校費”,確保按國家規定平等接受學前教育、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
對于農民工居住條件,用人單位吸納農民工就業要盡量提供宿舍,有條件的可建設“夫妻房”。
將轄區內居住半年以上的農民工納入當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范圍。加強農民工計劃生育服務,將農民工納入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增補葉酸的范圍,實行計劃生育的農民工育齡夫妻免費享受避孕節育和國家規定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吳璟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