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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法院法官王瑞麗。
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從小就憧憬成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法官。2002年,王瑞麗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進入日照市司法局工作,2006年來到了東港區人民法院。8年來,她始終堅持在一線法官崗位上,對待工作一絲不茍,對待當事人更是熱心服務。8年來,她堅信“只要看到當事人那滿意的微笑,便感覺到自己的工作特別有價值、特別有意義”。
反復調解促結案
“2012年8月,我承辦了一起醫療糾紛案件,雙方因為賠償金的問題一直爭執不休,這期間經過8次調解,直到現在此起案件才最終順利結案。”11月10日,在東港區人民法院,王瑞麗告訴記者。
據了解,2012年,日照市的王某孕有一對雙胞胎,可是在日照某醫院分娩時卻發生了意外,一個女兒出生后因為腦缺氧等原因,經過醫院的四天搶救,最終還是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個女兒出生后便一直身患殘疾。隨后王某將該醫院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法官王瑞麗告訴記者,此起醫療事故第一次鑒定結果為醫院存在過錯,但是并不需要負責;而第二次鑒定結果顯示為醫院承擔1%到20% 的責任,這兩次鑒定結果互相存在矛盾,這讓他們辦案法官著實難以處理此起案件。
“后來,辦案人多次走訪取證,確認該醫院在王某助產時存在一定的不當行為,這也是造成孩子出生四天后死亡的原因。”王瑞麗告訴記者,雙方一直因為賠償金的問題未能解決,經過他們8次的調解,最終,被告同意賠償原告10余萬元,雙方調解成功。
記者從東港法院了解到,在東港法院工作8年,法官王瑞麗辦結了1000余起各類案件,未出現一起上訪纏訴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特別是審結的100余起醫療糾紛案件,調撤率達68% ,判決的案件僅有2件上訴,且二審均被維持原判。
學習無止境
“我們法院的醫療糾紛案件主要由我審理,平時面對這種案子,僅有法律知識是不夠的,必須還得掌握一些醫療知識,只有這樣才能盡可能地確保醫療糾紛案件判決公正。”王瑞麗告訴記者,剛開始審理醫療糾紛類的案件時,她覺得針對這類案件直接根據鑒定意見處理就行了。但慢慢地她發現,審理醫療糾紛案件,沒有基本的醫療知識,看不懂病歷 ,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白瞎”,根本把握不了案情 ,更別說給雙方當事人做工作。
為了在工作中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王瑞麗平時通過閱讀大量書籍來擴大自己的知識面,另外還需要從生活的點滴中積累經驗。“平時做完家務后,我就通過看電視,跟著別人學習如何調解糾紛,解決問題。掌握的知識多了,處理起案來,也就更加得心應手。”
家人的支持是動力
一路走來,8年時間一晃而過。“有時候周末好不容易有時間陪陪愛人和孩子,但案件遇上特殊情況,當事人一個電話,我又要急急忙忙地走了。每當這時,看到愛人和孩子無奈的眼神,我都覺得很愧疚。”王瑞麗告訴記者,家庭事業有時不能兼顧,幫當事人解決一個又一個問題,是法官的職責。
記者了解到,王瑞麗的孩子正在上初三,可是她卻因為工作并不能經常陪在孩子身邊。“現在我的孩子比以前獨立多了,什么事情都會自己去解決處理,實在解決不了的,最后再來找我們幫助,這是讓我感到最欣慰的。”王瑞麗笑著告訴記者,雖然生活中未能經常陪著孩子,但是孩子一直很懂事,也非常支持自己的工作。
文/圖 記者 孫亞林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