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4日,家住威海路附近的鄒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家樓上的一些住戶經常把果皮、煙頭之類的
垃圾空投下來,使得家住一樓的她很生氣,“小區里也不是說沒有垃圾箱,下樓走幾步就到了,從窗子上直接扔下來也太不應該了吧?!?br>
煙頭從天而降,很是危險
在鄒女士樓下記者看到一些果皮散落在樓下,據王女士說,“這些大部分都是樓上直接扔下來的,塑料袋、水果核、煙頭等亂七八糟的都有,很不衛生,冬天碰到大風,塑料袋被刮的亂飛,太污染環境了?!?br>
“空投”下來的不僅有垃圾和污水,更危險的是還有煙頭從天而降。負責小區巡邏的李阿姨說:“現在白天都上班,家里基本沒什么人,還好點,到晚上的時候經常會看到有人往外扔煙頭,現在風又大,煙頭扔出來之后被風吹的亂飄,萬一落在人身上或者落在可燃物上,那就危險了?!?br>
被問及采取什么辦法來消除這種情況的時候,李阿姨有些無奈:“一般看不到具體是哪一家扔的,只能挨家挨戶地勸導,在宣傳欄里張貼一些告示,宣傳文明居住,避免鄰里沖突。同時加強巡邏,盡量做到及時制止,可卻是收效不大,每次宣傳完會好幾天,過了幾天又開始了?!?br>
市民抱怨,像住在垃圾堆里
在記者走訪中,發現市區部分小區,尤其是一些沒有物業的老舊小區,都存在亂扔垃圾的情況,而這些小區有個共同的特征就是垃圾箱普遍偏少。在采訪中,有市民說自己曾經做過這類事情,“我也知道隨手從樓上往下扔垃圾不對,可我們整個小區一共就倆垃圾箱,距離我家有近百米,如果我們樓附近有垃圾箱的話,我肯定不會直接從樓上扔下去的?!?br>
也有很多被采訪者都表示自己從來沒有,也不會從樓上往下扔垃圾,“把垃圾直接從樓上扔下去污染的雖然不是自己的家,可終歸是自己居住的樓,這樣進進出出的看著樓外都是垃圾,自己就像住在垃圾堆里一樣的感覺可不好,我寧愿把垃圾攢起來,早上上班的時候一起扔到垃圾箱里去?!?br>
若造成損害,鄰居們要受連累
記者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對從空中拋擲物品的責任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這意味著,如果有人從樓上拋下垃圾對其他人造成了身體或者財物方面的損害,又無法明確到底是誰扔的,那拋垃圾的人的鄰居們可能受到連累,所以市民們應該互相監督,抵制“空投”垃圾、煙頭等廢棄物。 記者 陳俊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