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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1月2日消息 先后賣出20多張
色情光碟、獲利40余元,仲某就被公安機關抓獲。日前,因犯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仲某被
膠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今年5月1日至23日,仲某在膠州市某小區附近出售淫穢光碟,共銷售20余張,獲利40余元。經群眾舉報后,被膠州市公安局查獲,并扣押用于販賣的光碟242張。后經鑒定,這242張光碟均為淫穢物品。
膠州法院審理認為,仲某以牟利為目的,販賣淫穢物品,其行為已經構成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
此外,仲某曾于2012年5月24日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于2013年6月7日,因犯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拘役2個月。法院認為,仲某在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該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從重處罰。
最終,膠州法院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2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不得假釋。
半島都市報/半島網 記者 李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