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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0月30日消息 10月28日,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社會保險費征繳處李玉龍處長在“在線問政”欄目回答網友提問。對不少新入職職工關心的
社保基數問題,李玉龍處長表示,單位新招職工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有網友咨詢,公司
新入職員工社保基數如何確定?是以本人第一個月實際工資收入所得作為基數,還是以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資,或是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資的60%做基數,還有,公司新員工的社會保險是從入職當月還是次月繳納以及是否需補交入職當月保險。
李玉龍回復,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應及時辦理就業手續,并自辦理就業手續當月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新招職工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其中,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300%為基數;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
還有網友咨詢,孩子所在的幼兒園發了個通知,說從2016年開始外地戶口的家長必須繳納一年社保才可以給孩子交醫保費用,請問有工商營業執照的可以交嗎?
李玉龍回復,根據居民醫保有關規定,非本市戶籍的學前教育機構在冊兒童參加居民醫保的,需其父母一方正在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并連續繳費滿1年以上。在《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實施前已經參保的非本市戶籍學前教育機構在冊兒童,2015年可繼續參保繳費,從2016年起按上述規定執行。有工商營業執照也需要父母一方正在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并連續繳費滿一年,在冊兒童方可參保居民醫保。
半島都市報/半島網 記者 張同順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