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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騙為生的人,在QQ群上相識后一拍即合,結(jié)伙來青島“找生意”,為了方便還領(lǐng)了結(jié)婚證。二人分工明確 ,男子邵某冒充
部隊領(lǐng)導(dǎo),女子齊某負責結(jié)識有錢人,以幫對方子女安排工作為由 ,來騙取受害者。截至案發(fā),兩人先后詐騙270余萬元。日前 ,經(jīng)市中院審理 ,判決二人犯詐騙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金50萬元。
幫人“找工作”騙了60余萬 2008年,市民郭先生在一次偶然機會認識了齊某,齊某將她的“舅舅”邵某介紹給郭先生,并謊稱邵某是部隊一位大領(lǐng)導(dǎo)。2010年底,齊某得知郭先生的兒子要找工作,便主動向?qū)Ψ奖硎荆熬司恕鄙勰晨梢詭兔υ谔旖蚝jP(guān)緝私局安排工作。為了讓對方相信邵某的能力,齊某謊稱正是依靠邵某的關(guān)系,她才能到國家某安全部門工作,而且弟弟也被安排到海南省公安部門上班。
聽聞這些消息,郭先生信以為真。2010年底至2012年2月,邵某以安排工作需要在北京請客為由,向郭先生索要25.5萬元,之后齊某也以各種理由向郭先生借款10.3萬元。
2010年5月,市民劉先生通過齊某認識了邵某。據(jù)劉先生回憶,初次見面時,邵某自稱是某部隊少將,得知劉先生的孩子即將大學(xué)畢業(yè),2011年5月份,齊某如法炮制,先是主動提出可以幫忙介紹工作,隨后,齊某和邵某再以安排工作需請客送禮為由,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詐騙30萬元。
倆騙子相識,還結(jié)為夫妻 先后花了30萬元后,邵某和齊某一直沒有能找到之前所承諾的工作,引起了郭先生的懷疑,隨即報警。不久,警方將邵某、齊某抓獲歸案。經(jīng)調(diào)查,只有小學(xué)文化的齊某,出生于1976年,籍貫黑龍江;邵某是山東省鄄城縣人,文化程度為高中,是當?shù)匾幻氐氐赖赖霓r(nóng)民。邵某之前一直在北京行騙,齊某則在全國各地找人下手。后來,二人通過QQ群認識,便相約來青島。
來到青島后,二人開始同居、合伙行騙,最后干脆領(lǐng)了結(jié)婚證。不過,齊某對外一直宣稱,邵某是其舅舅。在接下來的行騙過程中,由邵某冒充部隊領(lǐng)導(dǎo),齊某則負責結(jié)識一些有錢人,以介紹體面工作的名義行騙。據(jù)另一位受害人秦某回憶,2012年4月份,通過朋友認識“少將”邵某后,便要求其幫忙升官,邵某當場拍胸脯表示沒問題,并表示需要20萬元的“活動經(jīng)費”。在拿到20萬元后,同年6月,齊某向秦某提出還需要300萬元。隨后,秦某與邵某商議后降為200萬元,秦某便將借貸的200萬元匯入邵某賬戶。后經(jīng)多次催要,兩人還了100萬元。
兩人上訴,法院維持原判 經(jīng)嶗山法院審理認為,齊某、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gòu)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構(gòu)成詐騙罪,依法應(yīng)予懲處。被害人郭先生陳述其支付給被告人齊某、邵某的錢款中,有10.3萬元為被告人齊某的借款,且有借條為證,該款大部分匯入齊某之父的銀行賬戶內(nèi)。法院認為,現(xiàn)有證據(jù)不足以證實上述款項系詐騙款,對此指控不予支持。
最終,一審法院判處,齊某、邵某均構(gòu)成詐騙罪,并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12年,罰金50萬元。一審宣判后,二人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日前,經(jīng)市中院審理,駁回二人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記者 李保光 實習(xí)生 李霞 王瑤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