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0月24日訊(記者 王洪智) “我和妻子在青島打工多年,現在孩子想來青島上學,但是不知道需要滿足什么條件。”24日上午,市民趙先生致電本報稱,因之前沒有留意為孩子
轉學做準備,所以現在遇到了麻煩。
據趙先生介紹,他和妻子已經在市北區打工16年,讀小學四年級的女兒一直在濟寧老家與爺爺奶奶生活,現在他打算將女兒接到身邊上學,卻不知道需要什么條件,如何辦理。“我現在有登州路的暫住證,但是沒有正規的勞動合同,不知道孩子能不能轉學。”趙先生說。隨后,記者咨詢了市北區教育局的工作人員,據介紹 ,外地戶口孩子要轉學到青島,需其父母一方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且與居住地址一致的
居住證,一年以上的營業執照或有效期內的用工合同,父母一方在市北區的房產證明(租房需提供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否則孩子將無法轉學。若符合條件,趙先生可以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聯系居住地4公里以內的小學,如果失敗,可聯系市北區教育局,進行統一安排。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