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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先任 當秦明(化名)被抓時,他已經偷了100多件東西,大到筆記本電腦,小到一盒茶葉。此時,他不得不卸去北京大學法學院學生會主席的光環,淪為一名鐵窗內痛苦悔恨的階下囚。今年9月19日,市一中院以盜竊罪終審判處秦明有期徒刑2年半。 北京大學法學院學生會主席,卻淪落為偷東西的小偷,學法犯法,角色轉換太快。雖然秦明與林森浩等人一樣,都是將黑手伸向了同學,但秦明的目的只是為了圖財,沒有仇恨也沒傷害同學。秦明的自身遭遇也更令人同情,他出身貧寒,刻苦學習,只是為了所謂的不讓女朋友受苦,選擇了盜竊。
看似是外部因素引發,其實他自己內心一定是發生了某種變化,當他與社會接觸時,會痛感到自己的“窮”,而一時又無法通過其他途徑來獲取更多錢財,滿足自己的物質需求,于是他想到了偷竊。在今年9月12日,復旦大學校長楊玉良在復旦大學2014級新生開學典禮致辭中引述愛因斯坦的話,“學生必須對美和良好的道德有深切的感受,否則僅有專業知識的學生更像是一條經過良好訓練的狗而已。”就在去年,復旦大學發生了校園投毒案,現在又是北大法學院學生淪為階下囚,這些讓我們感到,學生僅有學習成績,卻缺乏道德修養,還不僅變得更像一條經過良好訓練的狗,甚至還可能變成危險人物,對他人對社會帶來危害。
現在學習工具化、功利化現象嚴重,人們越來越將道德價值稀釋化,而一切都以牟利為主,這樣的學生,學得嫻熟的技藝,卻沒有學會如何做人,沒有信仰。
秦明不是不懂法,而是不敬畏法律;不是沒有知識,而是缺乏道德修養。這樣的人卻成了法學院學生會主席,是對高校德育教育的反諷。他對法律的理解與遵從甚至還不如一名法盲,只能說他法學上還是名極差生,此次他東窗事發,其實給他的法學成績打了零分,顯然教的學校與老師,也應該為此感到臉上無光吧?
(作者系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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