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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上午9時,煙臺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犯故意殺人罪,呂迎春、張帆、張立冬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一案。圖為宣判現場
10月11日上午9時,煙臺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犯故意殺人罪,呂迎春、張帆、張立冬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一案。圖為宣判現場
大眾網濟南10月11日訊(記者 樊思思) 今天上午9時,備受關注的山東招遠涉邪教故意
殺人案在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張帆、張立冬犯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死刑。
今天上午,山東招遠涉邪教故意殺人案在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經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本案一審判決已經作出:被告人張帆、張立冬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被告人呂迎春被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張航、張巧聯分別被判處十年和七年有期徒刑。
此前,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曾于8月21日依法對本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在當天的庭審中,張帆、張立冬、呂迎春3人面對指控拒不認罪,稱其為正當防衛。張航、張巧聯悔罪。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