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3月29日至5月28日,中央第四巡視組對山東省進行了巡視。7月10日,中央巡視組向山東省委反饋了巡視意見。10月10日,中共山東省委通報了關于巡視整改的情況。
一、深刻認識巡視工作重大意義,切實把整改落實作為全省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中央巡視組此次巡視,是對山東工作的一次整體把脈,是對全省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的一次全面體檢,對于我們更好地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增強領導班子凝聚力、戰斗力,提高干部隊伍建設水平,必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中央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直指問題、深刻尖銳,一針見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完全符合山東實際。省委誠懇接受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堅決貫徹落實巡視組提出的意見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各項整改任務。
二、集中精力抓好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務求實效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省委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表率作用發揮不夠,落實“一崗雙責”意識不強問題
突出抓好省委主體責任落實。兩個月來,省委先后召開7次常委會議,以及省委中心組專題學習會議和全省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大會,研究部署和推動落實整改工作。在認真學習的基礎上,省委常委認真剖析了原副省長黃勝案等腐敗案例的教訓,深刻檢查自身存在的平時抓業務工作多、抓黨風廉政建設少等問題,自覺認領了民主生活會“常委同志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談得比較原則”的責任,制定了落實“一崗雙責”的改進措施。
2.關于有的地方、部門和單位黨委(黨組)抓黨風廉政建設“一手硬、一手軟”,對一些疑難案件的查處有畏難情緒問題
一是強化責任擔當。省委明確要求,黨委不向紀委推卸責任,主要負責人不向班子其他成員推卸責任,上級部門不向下級部門推卸責任。明確指出黨委(黨組)書記是本地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抓不好就是不稱職,有案不查是瀆職。二是樹立鮮明工作導向。堅決改變以往過度重GDP、重業務的考核導向,大幅度增加黨的建設分值權重,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黨委工作全局,擺上重要位置。三是支持紀委提升辦案能力。將深化“三轉”要求落實到具體辦案工作中,重點盯住權力機關、領導干部、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等,加大自辦案件力度。
3.關于開展警示教育、抓早抓小不夠,對苗頭性問題介入不及時問題
一是認真開展警示教育。省委召開第95次常委會議,專題剖析黃勝案件。近3年來現任或曾任領導班子成員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18個地方和單位黨委(黨組)召開專題會議,分別深入剖析反思14起省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編印《來自鐵窗內的懺悔》警示教育讀本,印制13萬冊,全省副處級以上干部人手一冊。拍攝了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案警示教育片,制作了5380盤,發全省縣級以上黨委(黨組)。二是及時對一些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辦理結果進行通報。在全省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大會上,通報了2012年以來未通報過的一批省管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在黨內一定范圍通報了省農業廳原副廳長單增德,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加大審判公開力度,7月份以來全省法院共直播案件庭審65起,公布各類裁判文書37887篇。積極推進檢務公開,巡視整改以來發布了青島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原主任李振江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等12條案件信息。制定印發了《案件查辦情況通報辦法》。三是著眼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問題及時介入。四是著力解決不團結、不適應,運轉不協調、整體功能不強等突出問題。
4.關于對腐敗案件查處力度不夠,少數案件處理偏輕問題
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一是全面梳理2012年以來立查腐敗案件處理情況,對少數案件處理偏輕的情況進行總結反思,加大有關案件涉案人員處理力度。菏澤市對劉貞堅案沒有處理的23名行賄人員給予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萊蕪市對單增德案沒有處理的6名涉案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二是加大查辦案件力度。4月份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6640件,同比增長15.1%,涉及廳級干部19件,縣處級干部218件,處分6094人,移送司法機關340人;省紀委立案18件,同比增長50%,其中涉及廳級干部14件,移送司法機關4人。全省檢察機關4月份以來立查副處級以上干部80人。巡視和整改期間,省紀委嚴肅查處了日照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萬同,省人大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呂在模,菏澤市副市長劉國生,臨沂大學原副校長李富山等省管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在全省形成了有力震懾。三是認真辦理中央巡視組移交的信訪舉報件。四是推進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
5.關于對省管正職領導干部監督不到位問題
一是加強對省管正職領導干部的離任審計。經核實,中央巡視組指出需要離任審計的273人,已審計77人,加上全省篩查出2011年4月份以來應審未審的離任省管干部26人,尚需審計222人。二是深入開展廉政談話工作。省紀委常委與50名廳局級黨政正職進行了談話,對談話對象逐一開展回訪,督促落實談話要求,整改存在的問題。三是對有反映問題的省管正職領導干部,及時進行函詢和誡勉談話,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加大對反映省管正職領導干部問題的核查處理,今年以來全省共查處涉及廳級“一把手”案件16件,同比上升77.8%。
6.關于領導干部及其親屬插手工程招標、土地轉讓問題突出
一是集中查處工程招標和土地轉讓領域違紀違法案件。4月份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重大項目運作不規范、領導干部及其親屬插手工程招標、土地轉讓的案件37件,涉及領導干部50人,處理領導干部36人;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查案件175件、203人。嚴肅查處了煙臺市政府原副市長王國群、青島市嶗山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原局長時健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征地拆遷、工程承攬等方面利益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二是強化源頭防控。全省17市已建立了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正在組建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集中到平臺實行陽光操作。開展了對全省13個市違法違規用地專項整治行動,對36件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違規用地信訪案件進行了現場督辦。自今年8月份開始,計劃用2年時間,對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7.關于“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呈上升趨勢問題
深化縣級黨政班子成員向同級紀委全委會述廉試點工作,目前70名縣(市、區)委書記撰寫了述廉報告。積極開展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全委會述廉試點工作,目前淄博、菏澤2個試點市正組織部分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撰寫述廉報告。加強對反映“一把手”問題的核查處理,1至8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辦“一把手”案件361件,其中縣處級以上“一把手”133件。
8.關于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資金密集、權力集中領域問題突出
4月份以來,根據審計檢查結果,已對42家違規違紀企業進行查處,收回專項資金3.05億元。8月上旬,對省級現代農業生產發展、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等四項專項資金進行了重點檢查,涉及8個市95個項目單位5.87億元,發現9個項目1750萬元存在違規違紀問題,對責任單位進行了嚴肅處理,收回虛報冒領等資金544萬元,將3家企業單位納入“信用負面清單”,終止2個項目實施。切實解決教育、醫療、環保、科技等領域“窩案”高發的問題。4月份以來,全省共查辦教育、醫療、環保、科技等重點領域和部門的違紀違法案件355件,處理相關人員277人。嚴肅查處了齊魯工業大學原黨委書記徐同文,單縣中心醫院原院長、黨委書記付道春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9.關于少數領導干部違規獲取、占有多處房產問題
對巡視組反饋意見中指出有的省級領導分新房未騰退舊房的問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在7月25日專門下發了《關于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領導干部違規多占房產問題的通知》,目前涉及的省級領導干部已經落實了整改要求,同時對省管干部住房問題進行了摸底核查和清理規范。
10.關于進一步加強對省委巡視工作的領導,認真辦理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
省委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省委“五人小組”及時聽取2014年第一輪巡視情況匯報。7月份以來,省委常委會兩次聽取巡視工作情況匯報。加快巡視頻率和節奏,常規巡視由每年2輪增加到3輪。今年第二輪巡視正在進行,對7個單位開展常規巡視,對2個單位開展專項巡視。省委巡視辦新設2個處,增加8名行政編制,增加5名處級領導職數。認真辦理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省委巡視組今年第一輪巡視期間,向被巡視單位和省有關部門移交的問題線索,目前正在按程序辦理。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
11.關于會議、文件仍然偏多,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調研不夠問題
一是定期對省委制定印發的《關于改進文風提高文件質量的規定》、《關于加強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等相關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通報。二是進一步強化把關責任。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了省四套班子辦公廳的責任,切實加強會議計劃管理,嚴格文件審核把關,科學安排調研選題,抓好各項措施落實。三是省委帶頭執行精簡會議、文件和改進調研的相關規定。今年4月份以來,以省委和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召開的全省性會議、會期、參會人數同比分別下降45%、55.9%和43.2%;以省委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文件同比分別減少18.9%、35.7%。
12.關于頂風違紀行為屢禁不止問題
一是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4月份以來,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147起,處理2772人,黨紀政紀處分973人;省紀委通報了16起典型案件,各市已通報228起。二是積極開展“庸懶散”專項整治。今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庸懶散”問題監督檢查1848輪次、暗訪2937輪次,受理問題投訴4429件,辦結4310件;查處問題直接責任人3441人,問責相關領導 98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37人,組織處理2117人;通報1945起,曝光947起。三是健全制度強化源頭治理。努力實現今年“三公”經費在去年基礎上壓減14%的目標。
13.關于有的地方、部門責任擔當意識不強,對一些矛盾突出的問題推諉扯皮、處理不力問題
一是組織開好市縣鄉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二是著力解決突出問題。集中開展信訪突出問題大排查活動,排查出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信訪事項241件,集中交各市和有關省直部門辦理,截至8月底,已辦結227件,總體辦結率達到94.2%。三是積極推進解決山東三聯集團濟南彩石山莊房地產項目爛尾問題。
14.關于部分基層干部作風簡單粗暴,干群關系緊張問題
一是積極解決影響干群關系的突出問題。結合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省委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著力解決部分基層干部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通報和曝光基層黨員干部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案件2336起,處理3422人。二是切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對全省軟弱渙散黨組織進行排查,目前已基本整頓完畢。對因履行職責不到位、引發重大惡性事件、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5名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進行了處理。加大打擊整治農村黑惡勢力專項行動力度,全省各級共打掉農村霸痞團伙329個,依法懲處涉嫌犯罪的村“兩委”成員50人。三是抓好“平度事件”相關問題整改。平度“3·21”縱火案的審理工作正在有序進行。對平度市委班子進行了調整,對包括平度市2名副市長在內的12名責任人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行政撤職等處分。平度市對全市涉及征地拆遷類違法犯罪案件進行全面排查,梳理了98起案件,目前已破案42起,抓獲嫌疑人53名。
(三)執行組織紀律和選人用人方面
15.關于有的地方、部門和單位黨委(黨組)組織觀念淡薄,組織渙散,紀律松弛,一些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填報不實問題
一是進一步嚴格黨內生活。二是加大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抽查核實力度。對發現不如實填報或者隱瞞不報的,不提拔重用,不列入后備干部名單,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三是進一步規范完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對擬提拔重用干部全部查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有疑點或有舉報反映的,一律予以查核。
16.關于買官賣官問題在個別地方比較嚴重問題
一是深入做好重點案件查處工作。迅速啟動對劉貞堅受賄賣官案相關行賄人員的調查處理,對涉案的行賄買官人員全部作出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此外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是健全溝通協調機制。今后,凡涉及買官賣官案件或省管干部違法違紀的,有關單位及時溝通信息,共同做好責任倒查和對行賄買官人員的處理。三是加大對買官賣官問題的查處力度。堅決實行買、賣同查,依法依紀嚴處,絕不姑息。對涉及行賄買官的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一律給予調離崗位、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懲處。
17.關于“帶病提拔”時有發生問題
一是開展“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責任倒查。對淄博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長唐會禮和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的“帶病提拔”責任倒查工作已完成,均已提出問責意見;對2012年5月以來被查處的其他23名省管干部進行了責任倒查,其中屬“帶病上崗”的5人、“帶病提拔”的18人。二是建立受處理干部選拔任用過程倒查自啟動機制。今后,被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或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干部,凡屬“帶病提拔”“帶病上崗”需要進行責任倒查的,一周內啟動倒查程序,一個月內查核完畢。三是健全經常性了解干部情況的工作機制。
18.關于跑官要官問題仍然存在問題
一是嚴格規范干部選任工作。根據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答復意見》等有關規定,研究制定了《省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嚴格落實黨委(黨組)和個人推薦提名責任,黨委(黨組)推薦干部必須形成書面推薦材料。今年7月份以來的干部調整中,對3名在考察期間有舉報問題沒查清的人選,暫緩提交研究,后經認真調查,其中2名查實不提交研究,1名查否后提交研究;對1名任前公示期間有舉報,經調查部分屬實的人選不予任用。二是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風。明確提出“對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的,一律記錄在案,兩年內不得提拔重用,涉嫌違紀違法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19.關于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干部問題嚴重,“提前離崗”問題普遍存在問題
這一問題是長期形成的歷史問題,涉及面廣量大。整改開始時,一些地方和單位有畏難、觀望心態。對此,省委常委班子態度堅決,要求各級各部門嚴格按照整改要求抓好落實。一是開展調查摸底。二是盡快消化超職數配備的干部。目前,超配的省管干部,除按新口徑不需整改以及受組織處理雖超過影響期但綜合評估不宜調整的外,均已調整消化到位。三是積極穩妥解決干部“提前離崗”問題。省委組織部于7月13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立即全面停止提前離崗做法,同時積極做好提前離崗人員返回的準備工作。2014年年底前,各地2010年8月1日后提前離崗人員,應返回工作的一律重新返回工作;2010年7月31日前提前離崗的人員,如本人有返回工作意愿的,也予以安排。對返回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本人特長和熟悉領域,妥善安排工作。
20.關于少數黨員干部存在學歷、工作經歷、干部身份造假的問題
一是在全省部署開展干部檔案專項審核。全省組織124人,共審核干部檔案4313卷,其中省管干部檔案2528卷,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檔案1785卷。目前審核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整理匯總有關情況。對中央巡視組和中央組織部檢查組反饋的立項督查件進行了調查處理。二是嚴格實行干部檔案任前審核制度。對發現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清前一律不進入醞釀或任職、調動、錄用程序。三是從嚴管理干部檔案。
三、堅持常抓不懈構建長效機制,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引向深入
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任務仍然艱巨,一些比較復雜的問題,還需要深入推進解決;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及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還需要通過深化相關領域改革逐步解決。下一步,我們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中央紀委和中央巡視辦的部署要求,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不松手、不減壓、不放過。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尚需繼續解決的問題,緊盯不放,跟蹤抓好整改落實;對需要長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計劃,加大工作力度,有計劃分階段地積極推進,確保各項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省委反映。聯系電話:0531-12388;郵政信箱: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建國小經三路21號省紀委信訪室,郵編:250001(信封上請注明“對山東省委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電子郵箱:sdsjw@sdjj.gov.cn。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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