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0月3日電 作為肩負查違拆危職責的城建管理執法人員,安徽宿州市埇橋區沱河街道辦事處市容監察大隊七中隊隊長潘浩、副隊長孫建卻受賄并幫助消除違法建房信息。日前他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追繳違法所得。據悉,自去年以來,安徽宿州城區已有32名
城管執法人員被查處。
近年來,安徽宿州舊城區拆遷改造步伐加快,違法突擊建房亂象隨之出現。但一些城管執法人員卻見利忘義,收受
違建戶的賄賂后,便充當起違法建設保護傘。其中宿州經濟開發區城建執法大隊一名執法隊員就在受賄后放任42戶非法建房上萬平方米,該大隊從大隊長、中隊長到一般執法人員已先后有6人因充當違建保護傘獲刑。
據法院審理查明,身為城管監察中隊負責人的潘浩和孫建的職責是根據線索和巡視 ,將轄區內的違法建房拍照上傳到區城管局,區城管局再把違建信息傳給街道辦事處,街道辦組織拆除違建后,再將情況反饋給區城管局,區城管局將違建信息消除。
但2011年至2012年間,潘浩、孫建共同或單獨收受轄區內的違法建筑商或建房戶的錢款后,將部分款項送給上級相關部門以幫助消除違法建房信息,致使多處違法房屋順利建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