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9月30日訊(記者 李兆輝)3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2014年第一階段瓶(桶)裝飲用水專項監督抽檢結果。其中,山東8個市的24家瓶(桶)裝水生產企業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項目為菌落總數等微生物污染指標,而微生物指標不合格樣品大多是大桶水。
瓶(桶)裝飲用水是人民群眾的日常消費食品,其質量安全問題備受關注。近年來,對瓶(桶)裝飲用水的抽檢頻次、檢驗項目逐步增加,由此發現的問題也時有發生。3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2014年第一階段瓶(桶)裝飲用水專項監督抽檢結果。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山東共有8個市的瓶裝水和桶裝水生產企業被查出質量問題。其中濰坊被查出不合格水生產企業7家,全省最多。其次為濟寧、臨沂各4家,濟南、淄博各3家,青島、泰安、聊城各1家。
大眾網記者發現,24家不合格水生產企業中,有17家是因為“菌落總數”不符合國標,而且大多數都是大桶水。而所謂“菌落總數”,是用來判定食品被細菌污染的程度及衛生質量。菌落總數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標志著食品衛生質量的優劣。
除了細菌污染因素,“溴酸鹽”成為另一種主要不合格因素。如濟南水長清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2款瓶裝的“水長清山泉水”和“水長清飲用純凈水”,以及山東景芝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2款瓶裝的“景芝”牌(地方監管部門核實為假冒)“飲用天然山泉水”和“天然上古巖層山泉水”,都被查出“溴酸鹽”不合格。而所謂溴酸鹽,是在各個飲用水行業廠家大量使用臭氧進行殺菌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產生的一種毒副產物。由于國家的飲用水標準對菌落總數要求非常嚴格,因此,用臭氧消毒公共飲用水所產生的無機消毒副產物溴酸鹽,是被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定為2B級的潛在致癌物。
據國家食藥監總局分析,大桶水微生物指標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業存在管理不嚴、包裝容器和設備設施等清洗消毒不符合規定,生產條件不達標等情況;二是部分經營企業未按照相關要求存放大桶水,存在產品露天堆放或日光下曝曬等問題;三是有的大桶水包裝蓋密封不嚴,在運輸、流通環節中可能導致微生物污染等。
而從全國范圍來看,本次專項抽檢共抽檢樣品1863批次,樣品涉及全國31個省(區、市)1197家生產企業,共檢出不合格樣品444批次,抽檢不合格率23.83%,涉及22項不合格項目,主要不合格項目為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酵母菌、霉菌等微生物指標和溴酸鹽超標。
據了解,截至目前,各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總局要求逐一對本次專項監督抽檢中的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嚴格查處。其中,對157家企業予以行政罰款,對191家企業責令停產或停業整頓,對113家企業責令整改,對2家企業吊銷生產(經營)許可證。
附:2014年第一階段瓶(桶)裝飲用水專項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名單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