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牌到晚上確實刺眼
“這
廣告燈牌太亮了 ,那么刺眼!”近日,家住
泰州路附近的劉女士向城市信報記者反映,在市南區江西路與泰州路路口,有一家
百貨店,幾個月前裝上了一個廣告燈牌,24小時滾動顯示著文字廣告,白天倒沒事,一到晚上,廣告牌的燈光就發出刺眼的白光,把整個路口都照亮了 ,刺眼的廣告燈牌影響了附近居民休息、散步,甚至對過往車輛的交通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脅。
26日晚,城市信報記者來到江西路與泰州路路口,在路口的拐角處,看到這個廣告燈牌特別顯眼,是一家百貨店安裝在門口的。這個燈牌長約2米,高約0.5米,發出強烈的白光,滾動顯示文字廣告。“廣告燈牌的亮度甚至比路燈都亮。”一位路過的市民向城市信報記者抱怨:“這廣告牌太亮了,看上幾秒鐘眼睛就很不舒服。”
“我就住在馬路對面的小區里 ,一到晚上這個廣告燈牌的就直接能照進我們家的臥室,真是影響我們休息。”劉女士告訴城市信報記者。據劉女士說,現在家人晚上開車到這時,這刺眼的廣告燈牌就好像一個遠光燈,司機基本看不清楚前方馬路的情況。
據市戶外廣告與亮化管理部門介紹,按照《青島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市、區政府設立戶外廣告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戶外廣告委)負責統籌協調戶外廣告設置管理重大問題。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區政府確定的戶外廣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戶外廣告設置的聯合審批和日常管理。規劃、工商、城管執法、公安、交通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參與聯合審批。違反有關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罰。
城市信報記者將問題反映給市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表示燈牌安裝需要經過備案,驗收、檢查合格后的才能交付使用。“對于江西路與泰州路路口的這家百貨店廣告燈牌太亮的問題,我們將安排工作人員到現場檢查后再作處理。”
文/圖 見習記者 杜少龍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