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2014年國慶節假期從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其中,前3天是法定節假日,后4天是公休日調休。那么企業職工加班
工資該如何計算呢?9月23日,記者采訪市人社局相關處室獲悉,
國慶加班7天可領17天工資,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方式沖抵,如果企業拒不支付,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這7天工資能頂平時17天的 市人社局相關處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計算企業職工國慶節加班工資應當依據以下勞動法律規定:第一,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21.75天,日工資可折算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小時工資可折算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第二,根據規定: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小時工資基數的150% 支付加班工資;在休息日(公休日)安排工作的,應當安排同等時間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因此,安排勞動者在前三天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方式抵銷;安排勞動者在10月4日至7日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或者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國慶加班7天可領17天工資。
記者采訪時還了解到,實行計件工資制的企業,應當依照國家或者行業制定的勞動定額標準,結合本企業實際,經征求企業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勞動者完成計件定額后,企業安排其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以上政策條款的規定,分別按照不低于計件單位的200%、300%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支付應當在下一個工資發放日前發放給勞動者,如果企業拒不支付的,職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警惕企業變相強制加班 最近,有勞動者反映,因個人在正常時間內,很難完成公司規定的產量定額,而完不成任務,就要扣減工資,為此,自己只能“被迫”在下班后延長工作時間。而對延長的工作時間,勞動者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的主張,公司則以這是“個人自愿加班”為由拒付加班費。
人社局相關負責人答復: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加點,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律法規關于延長工作時間時限的規定 ,即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用人單位此舉違反了《勞動法》關于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序性規定和法定時限,已經屬于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侵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秳趧雍贤ā返?1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搶修設備等不能拒絕加班 一般情況下,加班應征得勞動者同意,但是法律規定以下四種情況下,加班不需要事先征求勞動者意見。(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 、保養的;(四)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鏈接 今年國慶節加班工資計算實例 以勞動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額3000元為例,如果10月1日至10月3日加班,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不低于(3000÷21.75)×3×300%=1241.3元,10月4日至10月7日加班,用人單位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加班工資分別不低于(3000÷21.75)×4天× 200%=1103.4元。因此7天均加班的話 ,加班費總共為2344.7元。記者 張同順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