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法熟練
多起案件確認同一團伙作案 通過對多起案件的作案規律以及當事人反映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后,專案組發現,這起案件中有大量的共同點——案件全部發生在白天,作案時間多是集中在 10時30分至12時之間。作案時基本為兩人合乘一輛紅色或是黑色的125型摩托車,摩托車大約有5成新。一人負責開車,坐在后面的人實施搶奪。
飛車搶奪的目標基本有兩類,一類是佩戴金項鏈的男子,另一類是拿著手提包或是背單肩包的女性。作案地點集中在類似于鎮江路的小路、支路上,或是臨近小路、支路的主干道,區域基本都是地型復雜、人員密集、小路支路交叉、路網四通八達。
對受害人進行逐一了解情況后,
飛車賊的模糊形象終于開始浮現——兩人的年齡大約在30歲至40歲,作案時均不戴頭盔,感覺不像是本地人。由于大多數人都是被搶后才注意嫌犯的,因此多數看到的都是背影。眾人普遍反映兩名飛車賊都比較胖、留著平頭。根據這些線索,專案組判斷,在市區發生的系列飛車搶奪案,是同一伙犯罪分子所為。同時,將市南、市北、原四方區發生的多起飛車搶奪案進行并案偵查。
光天化日,在鬧市區街頭,瘋狂飛車搶奪作案,氣焰極為囂張。在專案組看來,這無疑是對警方的公然挑釁和對抗。現在最為關鍵的,就是盡快鎖定飛車賊的位置,徹底掌握他們的行蹤和路線,尋找抓捕機會。但是這伙飛車賊到底藏在何處,又是否會再次出現作案,無人知曉。
從徐斌發現的可疑摩托車開始,一個現實的問題擺在專案組面前——無論多少警力和多少車輛,在正面的針鋒相對時,人跑、車行實際上都不如飛車賊的摩托車機動性強、靈活性高,為了緊追飛車賊的“節奏”,專案組通過各種辦法,借來了大量的摩托車,配發給專案組民警,從此開始,街面上出現了大量便衣民警騎摩托車巡邏。
●天羅地網
只待飛車賊出現 掌握飛車賊的行蹤和活動規律,無疑能在最短時間內將他們抓獲。10月9日,專案組在調查過程中獲得了一條重要線索。隨著案件偵查范圍的不斷擴大,專案組調取分析了更多路段的監控視頻。在反復查看10月7日發生在標山路的那起搶奪案的監控錄像后,專案組發現,案發后,兩名男子騎著一輛紅色摩托車,往延安路方向高速行駛。其中后座的男子單手拿包,手上有過倒手、開包等在乘摩托車時通常不會出現的動作。從車型以及兩人的體貌特征來分析,都與飛車搶奪案的嫌犯相似。摩托車也跟徐斌在10月2日當天發現的可疑摩托車相似。在經過對這輛摩托車的行蹤進行步步追查之后,這輛車和車上的兩名男子,嫌疑越來越大。
幾經周折,專案組獲取了一些單位、店鋪等相關的視頻監控。根據這輛摩托車的出現時間和行駛方向,專案組分析,推斷出了該車在 10月7日的軌跡——該車第一次出現在威海路與人民路路口附近,隨后沿威海路、洮南路、長春路、延安三路、長春路等,迂回了一個大圈。再根據此前發生的多起案件,與10月7日該車曾出現的路段進行對比之后,專案組終于基本掌握了飛車賊的活動規律。而且根據其行蹤分析,飛車賊很可能是由原四方區進入原市北區作案,這就說明,他們的落腳點在原四方區。
一張大網開始悄悄撒下。在市北區各個重要路口,特別是臺東商圈周邊區域,專案組共計設置了21個守候點,所有派出所再各準備至少一輛摩托車,專案組準備四輛摩托車,每輛摩托車由兩名便衣民警交替巡邏,特別是在發案比較多的鎮江路、臺東一路、威海路一線,還專門布置了12個固定與流動結合的守候點,全面加強控制,同時,隨時關注全市飛車搶奪的案件,隨時調度“包圍圈”。徐斌和所有專案組的民警一樣,從每天上午7時30分許開始,一直到晚上9時許,騎著摩托車在路上巡邏盤查。
所有重要位置均安排了警力,只要飛車賊再現,就插翅難飛。
專案組已經布下天羅地網,等待飛車賊的落網。專案組經過分析和推斷,飛車賊不會就此住手,一定還會繼續按照自己的“風格”作案。然而從10日最后一起案件之后,飛車賊似乎有所警覺,在之后的兩周內,沒有任何征兆消失了。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進行長時間蹲守的巨大壓力之下,案件偵查陷入僵局。
飛車賊到底去了哪?難道是發現了警方布下的包圍圈?專案組對已經掌握的線索、案件偵查過程中的細節,以及飛車賊以往的行動規律進行分析后,判斷飛車賊應該并沒有發現警方的行動,而是在瘋狂作案后隱藏起來,尋找再次作案的機會。專案組調整思路,給各路守候民警堅定信心,為能早一天抓住飛車賊,全體民警絲毫沒有放松警惕,在密切關注周邊發案、全力調查嫌人去向的同時,一始嚴格把各個路口,注意發現體態符合特征的可疑人員,確保一旦目標出現能夠及時跟蹤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