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育部出臺了《國家學生
體質健康標準 (2014年修訂)》(以下簡稱《標準》),9月16日,城市信報記者從市教育局了解到,按照有關要求,青島將開展覆蓋全市普通小學、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學生的《標準》測試和數據上報工作。
據了解,修訂后的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主要從身體形態、身體機能和身體素質等方面綜合評定學生的體質健康水平。這一標準將適用對象劃分為以下組別:小學、初中、高中按每個年級為一組,其中小學為6組、初中為3組、高中為3組。小學、初中、高中各組別的測試指標均為必測指標。其中,身體形態類中的身高、體重,身體機能類中的肺活量,以及身體素質類中的50米跑、坐位體前屈為各年級學生共性指標。其中作為共性指標的體重指數,如果屬于低體重和超重都會扣分,屬于肥胖的分數則更低。
按照要求,每個學生每學年評定一次,記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特殊學制的學校,在填寫登記卡時可以按規定和需求相應地增減欄目。最后,據學生學年總分評定等級:90.0分及以上為優秀,80.0~89.9分為良好,60.0~79.9分為及格,59.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學生
畢業時的成績和等級,按畢業當年學年總分的50%與其他學年總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進行評定。
按照市教育局要求,2014年,全市普通小學、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全面實施《標準》,并開展覆蓋本校全體學生的《標準》測試和數據上報工作。中小學生身高、體重、肺活量等項目的測試可與體檢工作相結合,使用同一結果,不重復測試。同時,各學校在測試工作結束后,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將測試數據上報至“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數據管理系統”。
為了保證測試數據的真實、準確,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于2014年10月16日至30日期間,組織委托第三方對各區市和直屬學校上報數據進行抽查復核,并將現場抽查測試數據與學校上報數據進行一致性比對、綜合分析和反饋各區市、學校。抽查結果將對社會公示。各區市要組織好本區市所轄學校的抽查復核工作。技工學校學生測試和數據上報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其他學校由各區市教體局按所轄區域負責。
按照新的體質健康標準,學生測試成績評定達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參加評優與評獎;成績達到優秀者,方可獲體育獎學分。測試成績評定不及格者,在本學年度準予補測一次,補測仍不及格,則學年成績評定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畢業時,《標準》測試的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結業或肄業處理。
同時,按照規定,學生因病或殘疾可向學校提交暫緩或免予執行《標準》的申請,經醫療單位證明,體育教學部門核準,可暫緩或免予執行《標準》,并填寫《免予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附表7),存入學生檔案。確實喪失運動能力、被免予執行《標準》的殘疾學生,仍可參加評優與評獎,畢業時《標準》成績需注明免測。記者 孫祥輝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