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濟南9月13日電 針對多年以來,外來人口家庭不可以在居住地
申請低保的現狀,山東新規提出省內符合條件的失地居民將可申請城市低保,符合條件的外來轉移人口家庭將可在居住地申請低保。
12日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的《山東省
社會救助辦法(草案)》規定,山東省內戶籍所在地為城鎮且實際居住滿三年、無承包土地、不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申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在居住地穩定就業的外來人口家庭,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員均在居住地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年的,將可在居住地申請低保。
有專家表示,外來人口與當地人口的權益差距主要在勞動就業、低保、醫保、退休保障等方面,山東此舉將為統籌城鄉發展,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做出有益探索。
此外,為保障社會救治工作公平、公正,杜絕騙保等情況的發生,山東將對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建立健全跨部門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和信息平臺,對申請或者已經獲得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核對。
我省規定,家庭成員申報的家庭經濟狀況與核對結果不符并且明顯超過有關社會救助標準的,社會救助管理部門可以將相關情況記入核對系統,或者交由人民銀行記入征信系統。
本地情況 申請低保青島已實現市內“戶居分離” 青島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符合條件外來人口可在居住地申請低保,這對外來人口是一種利好,很多外來人口長期居住在青島,生活各方面已經融入到這個城市,甚至對原來的城市已經變得陌生,能在居住地申請低保,更有利于外來人口。
政策對外來人口幫助大 記者采訪了解到,一直以來,外地來青人口中就有不少人生活困難,但由于政策限制不能享受低保。2013年,記者曾采訪家住開封路的劉運霞一家,劉運霞和10歲的兒子文豪相依為命,劉運霞和丈夫1991年從臨沂來青島打工,2011年12月,文豪的爸爸因患腦瘤不幸去世,給母子倆留下幾十萬元的債務,一家人依然過得清貧。記者了解到,劉女士曾經想申請低保,但限于只有青島本地戶籍才能申請,她享受不到這種待遇。
2012年,居住在浮山后的趙女士因為女兒患有脊柱炎生活困難向記者求助,她家是河北的,女兒出生以來就身體不好,后來丈夫又出車禍去世。她告訴記者,她是外地人享受不到青島的低保政策,如果要辦低保只能回河北老家,老家申請低保政策也十分嚴格,需要很多材料,但是她照看著生病孩子根本辦不了。
“我們平時經常接觸一下外來的貧困家庭,特別是一些患病的家庭,生活都很艱難,卻享受不到低保,因為回家辦理困難很多,在青島辦理又不符合條件。”蒲公英公益平臺李娜認為,山東省出臺符合條件外來人口可在居住地申請低保的政策對外來人口肯定幫助很大。
青島已實施“戶居分離” 記者了解到,青島關于低保的政策都走在全省前列。市民政局2005年出臺規定,今后戶籍與居住地不一致,即“戶居分離”且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本市居民,在哪里居住就從哪里申請低保。
根據2005年當年規定,戶口在市內四區(市南、市北 、原四方、李滄),且在市內四區居住的,按照實際居住地低保標準,在實際居住地辦理。戶口在市內四區,在三區五市(嶗山、黃島、城陽和即墨、膠州、膠南、萊西、平度)居住的,按照實際居住地低保標準,在實際居住地辦理。戶口在三區五市,在市內四區居住且有固定住所(具有房產證)的,按照實際居住地低保標準,在實際居住地辦理;戶口在三區五市,在市內四區租住、借住、寄居的,仍在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在三區五市,且在三區五市居住的,按實際居住地低保標準,在實際居住地辦理。2013年,“戶居分離”申請低保的政策進一步細化,范圍進一步擴大。
期待完善相關細則 根據2013年青島市政府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為認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目前,在青島申請低保要求有本地戶籍。
據介紹,青島市的低保標準應該是全省最高的,開放申請之后,會不會造成申請人數擁入性增長需要建立制度,另一方面,低保的認定一直容易引起爭議,外地人口申請低保,對其財產及收入狀況的認定,比本地戶籍的難度要大,可能要通過函調等方式進行,能否做到公平公開也是一種考驗。據悉,青島市已經成立了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通過信息的手段來核查家庭的實際收入,并將在明年年底建成信息核查平臺,通過信息的手段來核查家庭的實際收入,甚至車、房等家庭財產情況,但目前只限于青島范圍。
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新辦法前一段時間征集過意見,本市已經針對征求意見稿提出了相關的意見,下一步的執行需要等省里的通知。 記者 張同順
■鏈接 城市低保標準今年漲了60元 青島市低保的標準也逐年提高。自2014年4月1日起,全市已統一執行新的城鄉低保標準。城市低保標準從540元/人/月提高到600元/人/月;農村低保標準從3420元/人/年提高到4200元/人/年;農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養標準分別從7200元/人/年和3600元/人/年調整為8760元/人/年和4380元/人/年。今年1~4月份,全市共保障城鄉低保對象8.7萬戶、14.7萬人,發放保障資金2.4億元。
另外,對外來人口,本市也建立有“大救助”體系。2013年,市民政局下發通知,加強流動人口在青島的臨時救助,明確臨時救助的條件,建立綠色通道。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