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網泰安9月9日訊(記者 侯峰 通訊員 張廣玲 楊春華)9日,記者從東平法院獲悉,一男子
倒車過程中不慎與一輛私家車碰撞,私家車上的女子受到驚嚇導致早產,女子將其告上法庭,肇事男子卻拒絕賠償生孩子的費用,經法院調解,男子最終同意賠償。
7月4日,曹某倒車時撞上停放在路邊的一輛私家車,孫某和懷孕的妻子劉某正在車上,事故不僅損壞了孫某的汽車,更讓劉某受到驚嚇導致早產。孫某、劉某將曹某訴至法院,要求曹某予以賠償。曹某稱他的車輛有保險,保險公司同意賠償的他才賠償,保險公司不同意賠償的,他一概不賠。孫某、劉某起訴時不知道曹某車輛的投保情況,沒有起訴被告投保的保險公司,案件陷入僵局。
為此,法官進行了調解,曹某也表示愿意進行調解。
但又出現了變故,曹某認為劉某生孩子的費用也讓他賠,超出了賠償范圍。而孫某情緒也比較激動,稱劉某因這次交通事故受了驚嚇,導致胎兒早產,孩子免疫力較差體質較弱,自己的要求已經非常克制。
法官向曹某說明法律責任的同時,也對其進行了教育和說服。曹某最終轉變思想,表示在賠償原告所有損失之外,再拿出2000元來補償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