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9月5日訊(記者 林偉萍) 5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
城陽區區屬
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出爐。城陽區省、市示范類公辦幼兒園每生每月最高自理費用為750元,非示范類公辦幼兒園每生每月最高自理費用為630元,該收費標準于今年9月1日開始實施,同時原幼兒園收取的托幼費和取暖費項目一律取消。
具體為,城陽區省、市示范類公辦幼兒園每生每月可享受財政補貼500元,其中城陽區直屬公辦園每月還可獲得財政撥款500元,每生最高自理費用為750元。城陽街道、流亭街道的公辦園財政撥款為每生每月420元,最高自理費用為350元每生;惜福鎮街道、夏莊街道、棘洪灘街道、上馬街道的公辦園財政撥款為每生每月360元,最高自理經費為320元。非示范類公辦園每生每月可享受財政補貼450元,財政撥款因幼兒園所在位置不同可享受補貼260元~390元,每生最高自理費用在260元~630元之間。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